企业社保费缓缴热点问题,权威解答看这里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并可以将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
各级社保费征收机构在征收环节将失业保险费直接划入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形成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各地级以上市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保险待遇等支出情况(含失业保险退费支出),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出用款计划,经审核批准后,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拨付至各地级以上市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
员工投诉补缴2年前的社保,人社局:已超追缴时效!|第71案
1、我2023年7月12日向人社局申请追缴社会保险,该申请事项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行政征收,不应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两年查处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均未对追缴社会保险费规定追缴期限。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社会保险争议的受案范围
原则同意你院审委会的第一种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另,建议你院可结合本案向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针对当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社会保险引发争议所...
西安区法院、税务局召开涉社会保险费征缴领域行政执法与强制执行...
会上,结合现阶段西安区社保费征缴工作开展情况,两家单位交流讨论了征缴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对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理解与适用进行阐释。结合审判实务对相关执法主体、证据收集固定、送达等常见行政执法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并就下一步法院、税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稳妥推进解决...
上海/广东/江苏/福建/等省份发布优化调整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三)用人单位因2023年12月1日前存在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需补缴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三、申报缴费渠道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
【沂蒙法官说】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待遇差额...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期限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法律...
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待遇差额 法院支持吗?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期限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法律...
重要通知!事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资申报范围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
最高法:关于不缴、欠缴或少缴、补缴社保的4个答复+3个典型案例
我们认为,在确定这两者界限范围时,应当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作为依据。根据这两部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社会保险从办理登记、缴费、发放社保费用到监督检查等均明确规定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和管理,这一规定是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如果人为地由司法权强行介入和干预,不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