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森林植物,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承担森林植物检疫具体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县(区)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部委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第三条210国家保护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进出口审核与批准省农业厅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211农药广告审定省农业厅...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的通知
10.04.未依法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行为,是指违反植物检疫法规,在生产、经营或者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之前,在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或者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之前,未依法报请规定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形。(参见《植物检疫条例》...
【政策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物灾害...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物灾害,包括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的农业、林业和草原外来入侵物种、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林业和草原重大有害生物。涉及农业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林业和草原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
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主动服务,营造亲商便民环境
以“流程最优、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为目标,严格按照《森林法》《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国家林草主管部门发布的检疫对象名单,应实施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疫区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对林业植物检疫审批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推动业务整合、流程再造...
河北扎实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组织检疫人员学习《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苗木、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等检疫的重要性,销售、运输、加工、利用带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后果的严重性,营造全民防范、全社会防控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征集奖励办法
(五)加工、经营、使用未经检疫的松木及松木制品、林木种苗等繁殖材料及其他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六)其他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林业植物检疫法规规章的。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疫区疫点名单见国家林草局官网新近公布的疫区公告及吉林省检...
呼中区林草局开展林草检疫执法行动
中国联通呼中分公司、中国移动呼中分公司等涉木企业,分别下发检疫执法告知书,同时对《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管理办法》进行讲解,并对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等木制品来源是否为疫区、是否染疫进行检查,严格要求禁止违规收购、加工、利用、调运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权责清单详单(2023年本)(行政处罚)_合肥市林业...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森检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50元至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二)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6、《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7、《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2020年)8、《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9、《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10、《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主要灾害种类及其分级(试行)》(2021年)1.3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