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6.2响应条件6.2.1Ⅳ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Ⅳ级响应条件。(1)长江或淮河流域发生一般洪水,或一条主要支流全线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2)大别山区或皖南山区前期土壤饱和,预报未来24小时发生...
荆门市人民政府 其他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气象灾害...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荆门市范围内发生的暴雨、暴雪、寒潮、高温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洪涝、干旱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分别按《荆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和《荆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次生和衍生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
柳政办〔2024〕2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防汛抗旱...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柳州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和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灾害。1.4工作原则1.4.1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大亚湾...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大亚湾区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当超出本区应急能力时,作为市级应急的辅助预案。1.4工作原则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
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省级应急救助工作。1.4工作原则1.4.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1.4.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1.4.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吉安市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监测,提前预判分析,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危害。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境内发生的(包括邻市发生但对南通产生较大以上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洪水、雨涝、干旱和水工程出险等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1.4工作原则1.4.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因台风降雨导致的洪涝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按照《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执行。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省级应急救助工作。1.4工作原则1.4.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1.4.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1.4.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
霍邱县人民政府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⑴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⑵超出村(街)、企事业等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⑶镇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1.4工作原则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