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
包括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返还预付款的权利;不合理限制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权利;预付卡遗失不补办;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内容;免除经营者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排除消费者住所地法院管辖等不公平不合理情形。第四,确认预付式消费合同债权转让的效力。规定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债...
盈科法智丨四川省律师协会食品轻纺与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律师...
沟通记录:收集消费者与经营者、生产者之间的沟通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录音、录像等。证人证言:请知晓车辆状况或相关情况的人员出具书面证词或对其做调查笔录。(二)收集途径直接获取:从消费者处直接获取合同、票据、凭证、行驶证、驾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交付记录、车辆状况等。间接获取:通过车辆管理所...
消费者如何选择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食品安全法》中惩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消费者认为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构成欺诈的,有权选择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主张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亦即,消费者在食品安...
3·15以案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经营者是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个人或者组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关键,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
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之十三
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医疗美容纠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将消费型医疗美容纠纷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围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既能对医美机构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预防、震慑其违法行为,也维护了医美市场的诚信和秩序,有利于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
“精准”保护消费者网购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另一方面,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拒绝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服务相关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在注册、登录等环节严格进行用户核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第十七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
...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但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全面加大了对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宁权、个人信息等保护力度,既是权利保障,也是行动指南。二是统领各方。作为基础性的、综合性的一般法,各领域的经营行为都要遵循其规定;作为倾斜保护消费者的特殊法,各行业的规章制度都要符合其精神。三是与时俱进。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一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