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明情形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点的认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下简称建工优先权)是优先于抵押权和普通债权的特殊权利,具有强化建筑工人民生权益保障、激励承包人实施建造行为等功能,是优化建工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安排。由于该权利的行使期限是不变期间,因此起算点成为各方当事人的“必争之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承包人有权就发包人欠付的工程款主张优先受偿权。虽然案涉工程于2015年11月14日实际停工,但吴道全于2016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优先受偿权,未超过6个月法定期间,因此,吴道全享有在欠付工程款2934181.04元范围内就涉案工程折价、拍卖所得价款的...
人民法院案例库规则详解: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一)
发包人以承包人起诉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超过除斥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最高人...
法眼论事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热点问题分析探讨
另外,勘察人、设计人基于勘察合同、设计合同不适用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制度,但在总承包模式中,合同约定设计费甚至勘察费应属于工程价款的范围,而且与一般工程价款同时结算、同时支付,承包人就可以就相关费用主张优先权。监理人所依据的监理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因为也不适用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制度。已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2019年2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2019年建工司法解释》,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八条规定“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装饰装修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及于土地使用权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承包人是否对承建工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司法实践中亦存在争议,但目前主流观点是持否定意见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中处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只能在其承建工程拍卖价款的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对该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
盈科原创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争议问题探析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裁判规则》中认为,“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属于法定优先权的性质,因此不宜扩大权利主体范围,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等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19)最高法民申2852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最高法民申6310号《民事裁定书》也持否定的观点。
最高法院:放弃建工优先权的承诺在不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情况下有效
从目的上,水安建设公司向信宜达担保公司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目的在于获取信宜达担保公司为案涉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以保障项目建设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而这对水安建设公司自身以及建筑工人均是有利的;从后果上,水安建设公司的放弃行为不会损害建筑工人的利益,综合考虑《在建工程抵押建筑商声明书》作出...
以房抵债受让人优先受偿权问题辨析
一、特殊以房抵债——以房抵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债权此种情形是指建设工程承包人与开发商(发包人)约定以承包人所承建工程上的房屋为标的物抵顶开发商就该工程所欠付的工程款,承包人对该工程款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类型的特殊性在于,承包人若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为具有相关工程建设资质的...
案说合同法|建工项目即使在强制执行中,承包人仍可主张优先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先于设立在建设工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