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
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六...
离婚时要分给子女买的人身保险吗?
如果离婚时,一方愿意继续缴纳保费,另一方主张分割保单价值,应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补偿对方保单价值的折价款。有一些不太计较的夫妻双方,同意不分割保险利益,将保险合同利益视赠与给一方或者赠与给子女,那么可以对保单不作处理。由此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不管是申请退保时分割现金价值,还...
银保监会出台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信披新规 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
本报讯2023年1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对产品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则...
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后对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的,继续有效
《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根据以上规定,显然投保人只要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即可,保险关系存续期间丧失保险利益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此外,该方式也...
2023年保险业监管政策文件汇总
二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关注试点开展情况,指导和督促人身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三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扩大转换业务适用的产品范围,健全监管制度,推动转换业务稳健发展。四是做好数据积累和分析工作,逐步编制我国护理状态下的生命表,为推动转换业务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长期...
从银保合作角度看《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下)
(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主要条款、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及交费方式、赔偿限额、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索赔程序、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人身保险的现金价值、犹豫期、宽限期、等待期、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等)、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服务电话,以及咨询、报案、投诉等的途径...
山东地区2024年人身损害案件最新赔偿标准发布 | 附:官方文件+关联...
1.凡是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遭受不法侵害,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他人人格利益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可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人民法...
商业车险费改的条款改变了什么规定
第一条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条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案说险|虚假关系投保,合同是否有效?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