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主张优先受偿权应视为行使权利的合法方式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
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要求确认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故法院确认乙公司就其所承包的工程,在欠付工程款1343万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乙公司对其所承包的涉案某建设工程项目外幕墙工程,在欠付工程款1343万元范围内,对该工程拍卖、折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现该判决已生效。法官说法发包人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当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法观点选编(第10辑)
承包人不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还可以通过与发包人协商折价的方式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执行法院根据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或抵押权人的申请对建设工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其对建设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属于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合理方式。
郭明瑞老师讲案例 | 第九十三期:关于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认定
如果实现抵押权,该建筑物一并拍卖,这部分建筑物的价款,抵押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这种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新增建筑物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排除,但因为已经抵押了,所以不能连带土地一起享受优先受偿权。《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
合同约定不明情形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点的认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下简称建工优先权)是优先于抵押权和普通债权的特殊权利,具有强化建筑工人民生权益保障、激励承包人实施建造行为等功能,是优化建工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安排。由于该权利的行使期限是不变期间,因此起算点成为各方当事人的“必争之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眼论事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热点问题分析探讨
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
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因此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合理性,但家庭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同于工业或商业的装饰装修工程,二者的指向对象、规模、施工人的资质要求都不相同,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家庭的装饰装修活动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调整范围,施工主体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可以适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及于土地使用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中处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关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只能在其承建工程拍卖价款的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对该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价款不能主张优先受偿。实际操作中可对建设工程和土地使用权分开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各自在总价值中的比例,然后一并拍卖,拍卖成交...
施工方对于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不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建工实务中,存在大量先施工后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形。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普法课堂】合同约定不明情形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起算点的...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下简称建工优先权)是优先于抵押权和普通债权的特殊权利,具有强化建筑工人民生权益保障、激励承包人实施建造行为等功能,是优化建工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安排。由于该权利的行使期限是不变期间,因此起算点成为各方当事人的“必争之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