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治 |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保护路径分析
虽然协议内容均没有涉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但释放了一种信号——人工智能内容的著作权属于使用者。以ChatGPT的协议为例,其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户将保留对输入内容的所有权,并且拥有输出内容的所有权。其研发公司OpenAl将输出内容的所有权利和可能产生的利益转让给用户。对于国内各大模型企业...
互法新知|短视频平台著作权侵权法律问题研究——以长视频平台诉短...
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当前短视频平台中主要传播的视频类型可分为以下三类:(1)原创类短视频,即由创作者根据创意策划、脚本、音乐、演员等拍摄制作,独创性较强,一般采用自己制作的镜头素材,其所涉及著作权纠纷主要源于视频背景音乐的侵权问题。(2)二次创作类短视频,即由用户利用已有作品的视频素材进行剪切、加工创作,引...
著作权“限制”词义考——概念流变及现实意义
[4]翻译、改编等演绎性质类作品的权利归属、[5]著作权对象的范围、[6]著作权的确权与权利消灭条件、[7]著作权财产权与人身权的保护、[8]著作权的明定例外、[9]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10]均纳入“权利限制”一章讨论。
治理现代化 | 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存在争议
著作权法旨在保护原创作品的创作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专有权。传统著作权法主要关注自然人作者的作品,而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出现,对现有的著作权法框架提出了挑战。为了应对AI生成物带来的新挑战,未来需要不断完善著作权法律体系。这包括修订现有的著作权法,增加关于AI生成物的相关规定;同...
《著作权法》第45条“获酬权”引入强制性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思考
“(1)对于将为商业目的发行的录音制品直接或间接地用于广播或用于对公众的任何传播,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获得一次性合理报酬的权利。”2006年我国加入WPPT时对该条款做声明保留,但《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十五条的内容借鉴了此条款。《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虽因美国的退出而终止,但除美国...
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文)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
4·26特辑丨北京互联网法院演艺类涉网著作权纠纷典型案例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音乐作品的作者包括词作者和曲作者。原告B在原告A人声的基础上进行了编曲创作并配乐,形成了涉案音乐作品。对于该作品而言,原告B的编曲内容具有独创性,是该作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其为涉案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之一,可以与原告A作为权利人共同主张权利。二原告共同创作录制了涉案音乐作品,对该...
探路新类型著作权保护 增强新业态发展活力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徐婷姿认为,相较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对体育赛事节目的保护更有优势。因为著作权法权利内容和保护范围明确,属于排他性权利,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范围、内容需个案认定,具有不确定性,不能为体育赛事节目的许可、转让等流转提供充分必要的法律保障。
著作权侵权抗辩理由汇总解读
《著作权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以下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一是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是单纯事实消息。三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值得注意的是,违禁作品的作者也享有著作权,只是其著作权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比如不得出版、...
著作权法配套法规修订热点问题研讨会举行
模型作品的定义可以修改为根据地理地形、物体、人体或动物的形状和结构制成的立体科学作品。现行《著作权法》已将演出单位从“表演者”的定义中删除,建议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删除演出单位。建议表演的范围从作品拓展到民间艺术表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表示,对于民事责任的认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