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非本市户籍,能买天津公产房吗?官方回复
近日,有网民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询问:河北户籍社保,能否买和平区公产房?对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近日回复:根据津住建发〔2019〕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转让使用权或者变更承租人:申请受让或者承租的个人没有本市常住...
确定拆迁后能否变更公产房承租人?
该房屋所在地区被确定为拆迁范围后,张女士的父亲将房屋承租人变更为继母。张女士又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张女士咨询,其父亲与继母签订的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是否有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由国务院颁布并于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
公产房承租人变更下月有新规 增加亲属公证流程
根据办法,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据介绍,符合过户条件人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调解、审判...
公产房承租人去世 承租人如何变更?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按照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办法的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公产房承租变更有新规:7种情形不得变更承租人
承租人或者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以申请分户。申请分户不得将成套独用住房变为成套伙用住房,居室计租面积不得小于9平方米。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根据新规,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
天津公产房最新政策!事关征收补偿等
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当先按照前款规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比例计算、结清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直管公产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调换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且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调换房屋权利人应登记为市人民政府。
天津公产房新规来了
公产房属于使用权房屋有别于私产的产权继承,原承租人死亡的需办理死亡过户。根据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在天津公产房纠纷可以起诉了
公产房往往意味着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财产,如人民法院贸然以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适格主体进行审理,则可能导致承租人对房屋无权处分,从而导致违反法律法规,激化矛盾。而2007年津国2007]489号文件当中,更是删除了“家庭成员之间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规避了公产房涉诉若干问题让原本可以诉诸法院的问题...
公产房、集资房、经适房、限价房、小产权房等特殊类型房屋转让...
当事人之间因公产房(包括直管公产房屋、企业产房屋)承租权置换(买卖)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应当作为民事案件立案受理。但家庭成员之间以置换(买卖)方式变更承租人发生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相应的负责管理公产房屋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的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直管公产房交易“退烧”
对此,本市房产总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其实承租人想长期居住,房管站会一直负责维修。而对于几年之内有意出售房屋的承租人来说,津房置换人士建议,建议他们可以先保持公房的性质,直到办理买卖手续时,卖方按置换方式过户,买方来购买产权,这样对于双方都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