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受伤害,管理者责任几何?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
女子试衣间丢衣服遇尴尬 商场:穿内衣去派出所
律师尹柱刚针对此事分析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单位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有责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单位没有尽到安保责任的,顾客有权向经营单位索赔。尹柱刚律师建议商场等经营单位,要做好安保措施,试衣间里面不能安监控,但可以在试衣间外面装监控设施,并加强安保巡逻以及安全提示工作。同时...
商户违反商场管理规定强行入内遭保安拦截致伤,责任谁承担?
综合本案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行为、过错大小,酌情认定原告承担50%责任,被告小李承担50%责任;被告小李因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原告受伤,损害后果由商场承担。对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我院合计认定4万元,由原被告各承担50%。素材报送:民一庭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高邮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商户违反商场管理...
商场门口发现氟利昂压力罐,安保人员报警求助……
抵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电动车上确实绑有两个标注为氟利昂的压力罐。经初步询问,报警人是商场安保人员,其在巡逻时发现了这辆电动车,上网搜索后发现氟利昂有爆炸的可能性,但车主不在附近,在附近寻找也没找到,担心引起事故,便果断报警求助。民警根据车牌号联系上车主民警根据车牌号很快联系上了车主王先生。王先...
以案普法 | 商场扶梯“咬人”,责任谁来担?
作为商场经营者、管理者的主体,对在商场范围内乘坐扶梯的人员负有人身安全保障义务,该保障义务不仅包括安全风险提示义务,还包括出现安全问题后应急处置义务。若未完全履行人身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被侵权人受伤,则应当对被侵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幼童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对危险的认知能力和预防能力,在乘坐扶...
...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圆满完成2024年“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保任务
交警支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以“护平安、保畅通、防事故、优服务”为主线,高站位、强组织、防风险、严勤务、齐协力、广宣传,全警出动、全员上阵,启动高等级勤务模式,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下降,辖区未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和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圆满完成了“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保...
...履职尽责保一方平安 —全市公安机关圆满完成“五一”假期安保...
“五一”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部署要求,高效运行“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紧盯风险隐患排查、违法犯罪打击、公共安全监管、交通秩序管理、社会面整体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圆满完成了“五一”安保维稳工作,全市社会大局始终保持平...
监控盲区发生剐蹭 未尽义务商场担责
法官庭后表示,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停车场管理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视频记录全覆盖、配备专人看守、安排安保人员巡逻等。发生第三人侵权后,停车场管理者...
未尽安保义务致儿童受伤
瑞昌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众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瑞昌市某儿童乐园是向儿童提供游艺娱乐活动的经营场所,应当...
中国移动“和对讲”助力安保行业产业升级
其中的“电子围栏”功能,利用了对和讲的定位回传能力,通过在地图上划定区域,对区域设置禁入和禁出规则。当人员离开或进入划定范围时,平台和终端会响起警报,提醒使用人员。通过“电子围栏”,可以实现安保力量的合理分布,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安保队伍的应急能力,满足商场管理人员应急指挥调度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