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实施《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于兮报道)4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实施《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下称《条例》)座谈会在乌鲁木齐举行,号召全区法学法律界做好《条例》的学习领会和宣传实施工作。座谈会上,来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及部分高校、科...
国新办发布《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白皮书
2016年反恐怖主义法施行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的地方立法权限,新疆、浙江、湖南、上海、四川、福建、北京等地结合本地实际,陆续制定关于在本行政区域实施反恐怖主义法的办法,新疆还专门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细化工作措施手段,增强了可操作性。此外,部分地区还在制...
新疆哈密印象
持续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有效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滋生蔓延。对口支援新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新疆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1997年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19个援疆省市向新疆累计选派了9批15975名援疆干部,在科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发言人:反恐 去极端化斗争 坚决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发言人伊力江·阿那依提表示,新疆开展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坚持不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挂钩,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坚决防止因反恐、去极端化而发生侵害各族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现象。伊力江·阿那依提说,郑国恩报告里所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表《坚决维护新疆安定祥和繁荣发展的...
新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四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第十七条等规定,依法设立教培中心,对感染宗教极端主义、有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员开展以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目的是从源头上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
国新办发表《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
新疆还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规定,加快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遏制、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
...官员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介绍新疆人权事业成就和反恐、去极端化...
新华社日内瓦6月25日电6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讲话,介绍新疆人权事业成就和反恐、去极端化情况。艾尔
普法微课堂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十)
今天继续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2017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五章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
...遏制极端化思想渗透蔓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章指出了14种受极端主义影响而表现为极端化的言论和行为,其中,第一款指出:“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极端化是社会的毒瘤,通过极端化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股势力”惯用的手法。
新疆温泉县:社区干部群众学习"去极端化条例"
4月5日,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幸福社区挤满了人,村“两委”班子成员、驻社区工作全体队员、下沉干部、警务室人员及“四老”人员在这里一同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简称《条例》)。据了解,《条例》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幸福社区辖区各单位通过国旗下宣讲,入户宣传,转发网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