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
落实新垦造耕地分类管理,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纳入耕地垦造验收,保障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并持续保持稳定。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落实《南宁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变更前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新密市2023年度第二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的...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密市2023年度第二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二、征收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三、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袁庄乡张家门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张家门村一组集体土地以南,袁庄村一组、姜沟村二组、张家门村一组集体土地以西,郑州中岳水泥厂、东柿路、袁庄村一组、姜沟村二组集体土地以北。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4—140)。该宗地位于芒山路西侧、沱河南侧,土地面积约39.865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酒店村。(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4—141)。该宗地位于皇沟大道西侧、G343北侧,土地面积约50.6640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新密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密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二、征收土地用途居住用地。三、征收土地位置1.西至长乐路,东、南、北均至城关镇南街村一组集体土地;2.北至洧水路,东至城关镇南街村一组集体土地;西、南均至城关镇南街村五组集体土地;3.东至城关镇南街村一组集体土地,西至城关镇南街村三...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
1、公司近三年归母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如下表:单位:元■2、此项交易形成的收益虽大于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但此项交易的性质为土地收储收益,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等无直接关系,属于偶发性业务,与以前年度数据不具有直接可比性。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动态更新管控措施和修复名录。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落实分类分批管控,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新密市2023年度第八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密市2023年度第八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二、征收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三、征收土地位置未来路以东、开阳村一组集体土地以南、开阳村二组集体土地以西、屏阳路以北。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榕政办〔2015〕11号)第二条“两违建筑分类处置办法”第(一)款“关于对历史遗留的‘两违’建筑,要综合考虑其性质、年限、用途、位置等因素,分类予以处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规定,且考虑到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未侵占耕地,为港头村集体所有,予以暂缓拆除。未办结...
关于阜宁县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更新的公示
第三十九条土地所有权人拟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拟出让、出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明确土地界址、面积、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
十一、房屋改变用途的补偿(一)被拆迁住宅房屋,权属登记为商业、住宅混合的,第一层参照国有划拨土地上商业用房标准给予评估补偿,但应纳入住宅房屋合并计算范围,二层及以上房屋按照住宅房屋核定计算。(二)被拆迁住宅房屋,权属登记未附注商业用途,但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房屋拆迁补偿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