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涟水:擦亮“涟享社慧”金招牌 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探索建立“涟享社慧”服务保障机制,狠抓就业创业、劳动维权、助企纾困等重点工作,以“三精准”聚合人社向心力、铺设群众连心桥,全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人社模式”。一、精准施策,强化优质要素保障“全方位”。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用人社智慧全力保障企...
淮安经开区:走进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劳动保障权益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普及农民工法律知识,维护保障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近日来,淮安经开区人社局、住建局会同属地公安派出所走进工地,开展主题为“提升工程领域规范用工,依法保障工人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宣讲活动,重点宣传《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文件。活动准备了《...
劳动保障监察“五进”送法服务——市、区联动走进零工市场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7月1日上午,淮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淮安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走进零工市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五进”送法服务活动,指导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引导劳动者学法、用法、理性维权。“五进”送法服务,即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零工市场、进招聘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指导服务工作。活动将贯穿...
淮安经开区人社局:坚守“三心”当好“三员”,以“软实力”展现...
????今年以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带领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项目“五新”全生命周期管理各项要求,牢固树立鲜明的实干实效导向,将人力资源要素全过程保障作用到新招引、新开工、新竣工、新投产、新列统项目的服务上,以服务企业群众的“软实力”,担负起挑大梁、作贡献的“硬担当”,切实破解企业发展之需,及时解决...
江苏淮安市总工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
淮安日报讯“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来临,近日,市总工会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希望全市各用人单位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切实增强女职工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处严晓电话:025-8323839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楼515室附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pdf江苏省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8月19日...
江苏金湖:“检察+工会”九项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与金湖县总工会签订《关于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合作协议》,协议共11条,明确双方目标任务,建立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研判、办案协作、党建合作、联席会议、联合培训、法治宣传等九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法治日报:企业“共享”员工,劳动者权益谁保障?
江苏省淮安市经开区从2020年4月开始探索推行企业间“共享员工”模式,通过“只改变工作地点不改变劳动关系”的形式,鼓励企业间进行员工余缺调剂,初步实现人力资源的内部循环和优化配置。2023年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健全共享员工平台,确保同类型的企业有效对接,引导企业和员工在共享平台上签订内容保密...
专家呼吁厘清“共享”本质明晰权利义务 企业“共享”员工,劳动者...
江苏省淮安市经开区从2020年4月开始探索推行企业间“共享员工”模式,通过“只改变工作地点不改变劳动关系”的形式,鼓励企业间进行员工余缺调剂,初步实现人力资源的内部循环和优化配置。2023年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健全共享员工平台,确保同类型的企业有效对接,引导企业和员工在共享平台上签订内容保密协议...
首次联合发布!事关企业合规用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
“五一”来临之际,4月29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次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淮安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并现场解读十大典型案例。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尤铁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胡骏,市法院民三庭庭长孙坚出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