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法院:担保有风险 落笔需三思
这起借贷纠纷中未明确约定王某作为担保人的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限;且原告起诉被告时,距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未超过六个月时效,因此,担保人王某对案涉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张某夫妻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法官提醒借此案例提醒大家:要谨慎担保,轻率的担保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
聚焦新《公司法》,法护营商小剧场第二季精彩上演
2023年3月,康总因资金链断裂,未能依约归还利息,富裕小贷公司依据借款合同约定,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借款合同提前到期,康总还本付息,小康公司及大舅承担担保责任,并要求对大舅的别墅行使抵押权。经审理查明,小康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由股东会表决决定,其仅在担保合同上盖章,并未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形成关于担保的...
不小心做了担保人怎么办?这二十招帮你摆脱担保责任
1、未书面约定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则保证合同成立。”2、超过保证期间《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
【法官说法】“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我自愿承担担保责任”,是连带...
原《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将担保方式的推定规则做了颠覆性的修改,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和连...
民法典宣传月|保证责任“过期不候”,判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被告邓某虽然以担保人的身份在《欠条》上签字,但是并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因此应视为一般保证责任。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因此案涉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以案说法】保证人仅在“担保人”处签名承担什么保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仅在担保人处签名,未明确注明保证方式,小王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已经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
【月法青年说】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亦称“保证责任的期间”,是指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期间,保证责任责任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
最高院:债务加入还是担保?应做有利于第三人的解释,认定为担保
二、建议公司谨慎承诺对外担保,确定不加入债务时,避免对外承诺“连带支付”、“连带还款”等可能被认定为债务加入的表述,务必核查是否明确表述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发生约定情形时再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三、如果涉诉,存在对外担保意思模糊的情形时,建议当事人考虑抗辩债务加入比保证责任更重大,法院应作...
【以案说法】未约定保证方式,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施行前,《担保法》第19条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施行后进行了调整,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上述案例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后,案例中...
保证人在借条中签名,应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