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天真|通过法律论证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研究
作为非形式逻辑的法律论证弥补了形式逻辑可能带来的可接受性困境,其内涵是逻辑、论辩、修辞三种元素的融合。在逻辑层面,法律论证的可废止逻辑奠定论证的理性基调;在论辩环节,多元主体的反驳与回应提供裁判可接受性的程序保障;在修辞维度,以修辞技术获取听众遵从为裁判可接受性提供说服实效。三者融合于法律论证的框架之内,...
数字法治|张欣:算法公平的类型构建与制度实现
例如,可将特征先验公平性、特征准确公平性以及特征差异公平性作为评判标准。第三,结果算法公平。这一公平类型直面资源分配与决策后果,从计算和利益分配两个维度审视算法公平性。计算维度关注不同群体在统计意义上的均等对待,旨在全面审视算法决策的实际效果,揭示隐藏在中立表象之下的潜在偏倚。机会均等、赔率均等指标均...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三个维度
如果司法责任制在落实过程中变形走样,无论是重新与上令下从、令行禁止的行政权混为一谈,还是出现枉法裁判、“类案不同判”等风险隐患,都可能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动效应,影响到“四梁八柱”的正当性与稳固性。最后,综合配套迫切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之所以重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因为全面深...
已获用户同意但未经平台同意的数据抓取行为,是否必然构成不正当...
首先,由于该案涉及的数据是个人信息,而且该案的数据抓取未经用户同意,通过这一事实认定数据抓取行为的不正当性,较为顺理成章,亦即未经用户同意且未经平台同意的个人信息抓取和处理行为具有违法性,这实际上一定意义是确立在个人信息保护这一规则共识基础之上的结论。但是,未经用户和平台同意的处理行为不具有正当性,是否意...
陈赟:秩序与浑沌的居间性平衡:论庄子的秩序形上学
“原初秩序经验”中的“秩序”并不能理解为与“无序”相对的“有序”,因为有序与无序既是对立性的,也是共构性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有序与无序都是从原初秩序经验中分化而来的。而在原初秩序经验中,有序与无序浑然交融一体,既不能名之以有序,也不能名之以无序,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有序与无序未曾分化的“...
《法律科学》2024年第3期要目|刑法|法学|立法|民事诉讼_网易订阅
针对作为推理大前提的经验知识,以隐性知识显性化过程协助法官约束自我偏好,以经验知识的共同性证成其正当性(www.e993.com)2024年7月27日。在情理推断结构内部,证据所提供的基础事实是不可或缺的,在此前提下论证的重点在于推论前提间的逻辑关联。整体而言,情理推断的关键在于经验知识的理性化,在论证目标上应尤为关注法官可替代性的考量,在情理推断...
王广聪|??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中国领域法模式
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处于成长过程的未成年人与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之间形成多维度、依赖性的复合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以未成年人的身份为连接聚集进入司法程序,并在未成年人司法这一特定空间呈现出不同部门法之间相关条款规范效力的冲突以及外部职能接轨的间隙。特别是随着未成年人...
宋国 王佳 | 未约定支付期限时买卖价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二是价值论证维度。如第三类理由试图借助“商事交易”这一更为宏大的经济社会命题,论证适用同时支付规则对商事交易可能造成的损害;再如第四类理由试图通过对诉讼时效制度宗旨的解读,论证同时支付规则的适用有悖于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观点的可接受性取决于论证的质量,而司法观点的论证质量又取决于论证过程中阐明的理...
韩旭至|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的逻辑更新与路径优化——以人机关系为...
从人机关系的视角,可以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风险分为三类:一是人机共生关系下的根本性挑战,二是在“请求—回应”关系中被放大的人工智能治理风险,三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呈现的一般法律风险。第一,人的自主性危机是人机共生关系下的根本性挑战。首先,生成式人工智能对脑力劳动的替代可能会产生新的异化,使人失去批判...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3年第5卷
既是对知识产权治理现实困境的实践反思,也是对技术产出物等知识产权衍生问题的主动回应,具体可以通过明确法律规则构建的价值、体系导向,明晰技术规则与平台行业规范标准,推动形成社会共识、社会共治为内容维度的路径,致力形成联动多方、共同参与、开放共治的知识产权治理生态,从而建立良好的法治化现代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