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保险知识科普: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之所以叫养老年金保险,是因为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大多采用每年定期支付的形式(也有一些养老年金保险可以按季度或月度给付),并且初次给付时间在被保险人退休后,通常是50-65岁之间。总的来看,...
深度丨保险业2025年度策略:资产负债联动下的转型之年
其中主要着力点包括以下三点,一是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二是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三是发展浮动收益型保险,推进产品转型升级。从渠道维度看,在近年来利差承压背景下,过去“以利差补费差”的业务模式难以持续,如...
国家法律竟然这样写保险!今天才知道
人寿保险产品计息的方式,通常是复利,也就是每期利息会计入到下一期的本金里,从而本金以指数级别膨胀,产生更多的利息。这就是寿险复利的奥妙。《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
贴近客户新兴需求 英大人寿打造特色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英大人寿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在近期推出的新产品“英大人寿福嘉康爱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福嘉康爱”)中,增加了“严重状态保险金”责任,将产品责任化繁为简、适度聚焦,丰富保障场景,扩展保障范围,努力为消费者建立“病—治—故”全程保障防御,不论确诊重大疾病还是接受手术,或在ICU病房治疗,...
案说保险法|猝死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结合事故成因确定
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2.3条规定,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其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第2.4条规定,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残疾或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5)被...
保险刚兑会被打破吗?业内人士:尚在讨论的初级阶段
在保险行业,刚兑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即使公司面临破产,也会有其他接手的保险公司或国家指定的保险公司来全面兑付保单权益,保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理财产品的刚兑被打破。至此,保险产品成为除50万元以内...
未来打破刚兑后,你的保单安全吗?
投保第三问:多年后,保单是否能够保证足额给付?目前,对于保单的托底机制是保险保障基金,可为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救助兜底。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时,保险保障基金可对受让公司提供救助,对个人、机构保单持有人的救助...
以案释法丨司机在特种作业车非行进过程中受伤,保险公司是否应予...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
报行合一揭示真实成本,凸显管理会计学在寿险经营中作用
来源:慧保天下注:本文原题《报行合一,深化管理会计在寿险经营中的应用》,略有改动;作者杨征,系中汇人寿党委副书记、拟任总经理。杨征曾在中国人寿供职11年,先后担任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等职,2016年加盟新华保险任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等职...
人生中的三张核心保单 引领银保回归保障初心
养老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保险公司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年金保险对长寿时代有着极强的适用性,可以看作成一种长期储蓄,提供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主流的分红型年金保险,其预定利率与分红调剂可以锁定未来长期收益水平,有效化解长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