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鑫|论数据权利的证成与配置
或源于自然法学派所坚持的“suum”观念,对自己人身享有所有权具有一种能动的品性,为了持续生存,个人需要获取一定的物质,此时对自己人身享有所有权必然扩展至对物等财产的权利,“propriety”或“property”成了“suum”的通译,财产可以通过人类劳动的改善行为以及发展经济后的良好效果产生。或体现为黑格尔所谓的人的意志,...
李公明︱一周书记:在刑法学的门前……阅读与思考
然后想到的就是发生在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之间关于“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的争论,虽然两种学派之间在理论上没有绝对的对错,但是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以“良法”驱逐“恶法”应该是一种共识,最起码不能颠倒过来。德国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Radbruch,1878-1949)在1946年发表的重要文章《法律的不...
儒学研究 | 李涛:人性与政治关系的古今之变——以性善论与性不...
在早期自然法学派中,洛克路线的“权利”观点正体现了主观权利与客观权利(法)的结合,可以说很好地体现了“法权”之意蕴。ThomasHobbes著Leviathan洛克认为自然法就是为了保护权利,而通过契约建立政治社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利。“所有人应被约束不侵犯他人的权利(Rights)、不互相伤害,使大家都遵守旨在维护和平与保...
法律行为概念的形成
1220年至1240年,整个注释法学派的观点被阿佐(Azo)的学生阿库修斯(Accursius)汇编在一起,这部汇编被称为《标准注释书》(Glossaordinaria),包含超过96,000条独立的注释。评注法学家(Kommentatoren)继续解释优士丁尼的文本,因此也被称为“后注释法学家”(Postglossatoren)。一般认为,相较于注释法学家,评注法学家...
舒国滢:“民法教父”卡纳里斯,和他的里程碑之作
无论是“莱布尼茨-沃尔夫”时期的理性自然法学派,抑或普赫塔时期达到巅峰的概念法学派,都试图运用公理方法建构法律科学体系。此种极端的公理演绎体系,很快迎来自由法学派和利益法学派的猛烈抨击。主要由利益法学派代表人物黑克所提出的“内部体系—外部体系”的区分,虽被我国学者奉为圭臬,然而,对于20世纪以后体系理论的新...
管耀邦|利他合同仲裁管辖问题研究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自然法学派兴起之后,对罗马法上的契约理论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将作为主体的人的意志,解释为一切法律约束力得以产生的最终根源(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契约的本质被统一解释为相互一致的当事人的意志,确立契约自由原则正是基于自由意志理论:在自由意志所允许的范围之内,法律不应该限制当事人通过契约来实现他们自主的安排。在此理论下,罗马法不...
陈静|儒家思想中的情理法之维及现代刑事司法审视
在儒家思想中,“德”成为法律正当性表达(良法)的重要因子,而“义”则是这种正当性的具体外在呈现。西方自然法学派也提出过类似的命题,其中,自然法理论的代表性人物富勒认为,法律的突出特点是其目的性及其所反映的价值观念,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作为整体的法律制度,必须满足程序上的一系列要求,而这便是法律的内在...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一)本质上的联系:肯定说,认为实在法律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时,才具有法的属性,即“恶法非法”,这是自然法学派的学说。否定说,主张某事物是不是法律与它是否符合正义,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法律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效力,即“恶法亦法”,这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学说。
冯洁语:调整个性化定价的公私法协动体系构造 | 法学研究202306
在上述经济学理论的支持下,目前我国学说和立法对于个性化定价的研究也往往从经济法视角展开,大致形成了如下观点。第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说。其理由是,2017年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竞争秩序和公共利益”作为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首要考量因素,而个性化定价存在排除自由竞争和损害公平竞争的可能,因此应当...
吴匡政|论权利“模块化”理论下元宇宙虚拟财产法律性质
发展出完全不同于自然法学派“绝对对物性”的财产权认知的“权利束”理论。“权利束”这一词汇来源于制度经济学(又一说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本文将其统称为制度经济学),并逐步应用于法学领域权利研究中。法学家对于“权利束”概念的使用主要集中在财产权领域,用于研究集合在某一种特定财产上的诸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