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随意顶格或高额罚款丨争上游有话要说
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的,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制定罚款等处罚清单或者实施罚款时,要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
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教育部...
答:“退费难”“卷款跑路”是人民群众最为痛心疾首的商家无良行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拒不执行校外培训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有关规定,违规收取大额预收费导致“卷款跑路”风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依法予以防范治理。此前,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出台有关政策,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超...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湛江市行政执法...
(四)不得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谋取私利;(五)不得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名义从事与行政执法监督无关的活动;(六)不得妨碍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的公务活动;(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款。五、聘任期限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六、选聘程序(一)报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候...
...店主质疑:自由裁量处罚过重 卫健局:属违法行为,裁量权行使正确
2023年6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对“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以11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时隔半年之后,近日,“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运康堂”)投资人(店主)李家...
【普法栏目】行政执法办案中常见的程序违法种类及情形
5、增设程序。指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增加法定程序以外的程序。这里要注意,违反程序的情形只针对不得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增设程序,但行政机关为自己增加程序不构成违法增设程序。6、违反法定形式。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必须通过一定形式表达,如书面、口头等。
江西人注意!发现“执法不作为”等六大问题请举报
执法“寻租”问题(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包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已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确定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将不予...
玉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政处罚“应知应会”
答:行政机关在调查、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行为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追诉时效是如何规定的?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
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官方详解如何罚?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现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实施_ 热点回应_ 福建省...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八条对线下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与机构审批地不一致的,机构审批地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教育部最新发布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八条对线下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与机构审批地不一致的,机构审批地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