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拓宽融资渠道。平安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监吴洪鹏指出,国务院推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
特许经营立法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深化合作
据悉,立法中曾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列举特许经营的范围,如针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范围”一项,共列出9大类项目,其中不仅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项目,还有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项目等。不过,这次最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则没有列出详细的项目范围,而是称“国家鼓励和引导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十二)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规范的政...
市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在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能源、交通、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1.存量项目。积极运用转让—运营—移交(...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实践中应当注意严格区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条例》,“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
...控股、参股特许经营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
第七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二)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智仁原创 |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中程序正义之招投标问题研究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的发展如日中天,但是对于招投标程序而言,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招投标程序的适用范围不一致,对于未进行招投标程序而签订的协议的法律效果也存在不一致,原因归结在法律条文对其相关的规定不清晰,其次学理上对于其是属于管理性规范还是效力性规范不一致,法院对于程序正义也缺乏相应的关怀,本文通...
六部门修订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民营企业...
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所谓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国家发改委: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多种...
经济观察网讯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4月8日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
重庆出台新政 支持民企参与供水、高速路、旅游等有稳定收益的项目
此外,《实施方案》还支持供水设施、高速公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