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确企业性质的分类?华为的企业性质有何特殊之处?
1.国有企业:资产归国家所有,由国家出资设立。这类企业通常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主导作用。2.集体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由集体成员共同出资设立。3.私营企业:资产归私人所有,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4.股份制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的...
(二)母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以上(一)、(二)主报省经贸委,抄送省财政厅)(三)母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四)对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单项超过净资产10%的贷款担保和资产抵押;(五)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集团外部)由于合并、分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制改造等涉...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 组织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外商投资法施行前(即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需要在五年过渡期结束前(即2024年12月31日前)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现过渡期临近,为依法推动外商投资企业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有...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调整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的,由原权力机构作出决议,修订公司章程,将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会,再由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修订后外商投资企业需注意的事项
《外商投资法》)的施行,原“三资企业法”均被废止,《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原三资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
“五年过渡期”即将结束 外资企业请及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据了解,需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外资企业包括:组织形式为2020年1月1日前依法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组织机构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或联合管理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符的;企业类型是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型含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合资...
新《公司法》下外资企业治理结构调整合规要点分析
根据三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因投资者单一,治理结构相对简单,按照新《公司法》调整治理结构的难度较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数量较多,其治理结构相对复杂,在外资企业中最具代表性。因此,本文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为重点进行分析。(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依...
@外商投资企业,这件事抓紧完成!
外商投资法施行前依照“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可在五年过渡期内保留原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但最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调整完毕,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目前,我区仍有部分此类企业未完成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调整工作。为依法推动外商投资企业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
仅剩一年!外商投资企业请及时进行变更(备案)登记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该法施行前,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法施行后的5年内,可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备案)登记,也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
@在济外商投资企业,“五年过渡期”年底结束,请抓紧变更登记
需要办理组织形式变更的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前依法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组织形式变更登记。考虑到这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申请改制为合伙制企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向登记机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