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之——(七)彩礼返还
依照《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未去补办结婚登记的,无法律意义的婚姻关系,只属于同居;关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仅规定了在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
巾帼学法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八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落实民法典有关规定和“放管服”等改革要求,推动修订《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修订《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等部门规章。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制度,预防和化解婚姻家...
关于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指导意见的通知
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婚姻登记条例》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能叫停天价彩礼?
《民法典》第1042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该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然而,再往下看司法解释就会发现,包括最后一条是实施时间规定共七条的司法解释,只有...
刚刚,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明确!关于这笔钱→
最高人民法院介绍,关于返还彩礼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了三种可返还情形,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www.e993.com)2024年8月6日。但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未办理结婚登记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较...
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举行“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
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婚俗改革为抓手,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扎实开展高额彩礼等婚俗陋习治理,采取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有效减轻了群众婚嫁负担,文明健康婚俗新风正逐步形成。一是扎实开展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作用,...
将个人信用融入婚姻登记?是失信人员不给结婚了吗?
且不说真假,如果失信人员不给婚姻登记,那是严重的侵犯基本权利的行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彩礼返还有哪些考量因素?最高法、民政部、全国妇联三部门发布彩礼...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案例一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等事实对数额过高的彩礼酌情返还——王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一、基本案情...
安徽省淮南市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推进婚俗改革——把群众的人生...
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根据民法典规定,我们自愿结为夫妻,共同肩负起民法典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我们将彼此忠诚、互相尊重……”今年2月14日,八公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举办了一场简约而甜蜜的集体颁证仪式,在颁证员的带领下,新人们手牵着手,共同诵读结婚誓词。八公山区被确定为安徽省第二批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