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浅谈《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条例》进一步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人们生产生活交汇融合,数据处理活动更加频繁,数据安全风险日益聚焦在网络...
“试水”数字权益司法保护规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个人明确拒绝的除外。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个人同意。
康兆逸|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保护体系的构建
目前数据流动所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带来的风险包括数据泄露与非法利用、数据主权博弈等,而在规制上,我国面临的难题在于数据流动和数据保护的平衡问题,为了完善我国数据立法,可以对欧盟、美国的数据跨境领域立法进行优劣分析后寻找相应的可借鉴之处。目前来看,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同时推动数据市场的开阔,我国可以采取健全监管机制...
付裕媛|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缺位问题及应对
因此,面对数据跨境流动常态化、高发化的趋势,我国应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侵害作为数据安全治理的靶向目标,严格数据安全立法,健全域外执法机制,加强国际协作,全方位解决数据跨境流动中的监管缺位问题。我国对于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问题研究始于20世纪末,随着计算机与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标志着第二次信...
纪正坦|欧美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博弈的崭新阶段与中国因应
在规则的更新迭代下,中国应当在立法中寻求数据保护与流动之间的平衡,着眼于企业数据跨境流动规范建设的源头预防,增强国际合作与理念推广,提升中国数据跨境流动范式的话语权。引言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
达朝玉|论数据处理者拒不履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刑事责任...
《数据安全法》第52条中有“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故刑法应当做出合理应对(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但是,当前刑法并无针对性罪名有效保护重要数据,因此当刑法无法再在解释层面寻求突破的情况下则应当提供新的规范供给。基于行政犯罪行为行政、刑法责任的二元制裁体系,采取秩序化的保护模式才能更有效地保护重要...
时明涛|作为新型财产权客体的数据及其法律保护
从内容上看,民法典第127条之所以授权法律对数据保护另行规定,主要是因为现阶段对数据如何保护这一问题仍然充满争议,立法者出于审慎考虑,授权将来以特别立法形式专门规范这一问题。事实上,数据作为民事权利客体,虽未取得犹如物权、债权、人格权等有名权利的地位,但无形财产保护的复杂性本身就蕴含着另行立法的科学性与合理...
强化数据资源保护 推动互联网司法治理高质量发展
例如,在审理全国首例“数据产品法律属性及权益保护案”中,明确网络平台运营者对其开发的大数据产品享有竞争性财产权益,填补了数据产品权益司法保护空白。在“社交平台数据爬取案”中,明确基于平台对数据的投入、数据价值等因素,经营者对平台整体数据资源享有竞争性权益。
跨境数据流动监管难题及应对之策
作为连接全球经济的纽带和新秩序博弈的焦点,跨境数据流动在极大提升跨国协作效率的同时,也面临着数据主权、国家安全、利益冲突、隐私保护、数据监管等问题[3]。中国政府逐渐认识到其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4][5],并通过加强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安全监管,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数据安全和...
跨境用工法律问题研究
从上述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依托“一带一路”,中资企业在共建国家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投资项目需要雇佣大量当地劳工或输出本地劳动者,跨境劳工流动比以往更加频繁。面对与共建国家不同的法律,中资企业如果没有事先充分了解共建国家雇佣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很容易在跨境用工过程中出现侵犯劳工合法权益、违反共建国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