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涛律师:审判阶段诉辩审量刑协商实践
一审庭审结束后辩护人不应当主动放弃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被告人争取尽可能低的量刑机会(除非被告人已做好二审准备),辩护人应当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依托展开诉辩审量刑协商工作。孙涛律师2024年10月4日①参见刘方权:《法院径行变更认罪认罚案件指控罪名的处理》,载《刑事诉讼法案例进阶》第309页。版权声...
大咖说 | 陈卫东:刑诉法修改的重点问题
虽然在协商性司法发源地的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越来越多引入控辩协商程序的国家,更加强调法院在达成认罪协议中的主导地位。第四,在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方面,应当扩大到减轻乃至免除处罚,同时允许与刑事实体法规定的从宽情节进行重复评价。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刑辩律师应对认罪认罚制度风险与挑战问题探析
请不请律师对案件处理结果没有实质影响,认罪认罚了律师就没有维护权利的必要了,虽然案件存在疑点,但不认罪认罚就会从重处罚,律师如无罪辩护、“疑罪从无”方面的辩护也是徒劳和无益的,这种观点,片面地降低了律师辩护效果,必然使刑辩律师业务量和收入的大幅度减少和降低。
签认罪认罚时,不搞明白这几件事,还不如不签?
至于程序,包括公、检、法,以及二审各个阶段,按照行话来讲就是认罪认罚贯彻到全流程,哪怕是到二审阶段,只要愿意认罪认罚,都可以从轻从宽处理。这和之前的狭义认罪认罚有点不太一样,在之前的印象中,二审阶段是不能做认罪认罚的。也就是说,之前的情况是,只要一审阶段没有认罪认罚,二审时即便愿意认罪认罚也不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辩护律师应该如何辩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在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情况下,辩护人再进行指控事实不能成立的事实之辩显得十分苍白无力,此时,控辩双方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充分沟通所围绕的重点应是量刑建议而非其他,在审判阶段,辩护人进行辩护的重点也系量刑而非定罪方面,更非指控事实方面。这与以往辩护人既对指控事实提出事实不清、证据...
连洋 王若雨|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流程适用的厘清与构建...
2.监刑二法就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程序存在不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诉讼全过程的有序衔接适用是职务犯罪被调查人获得从宽优惠的程序保障,然二法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衔接方面亦存在些许障碍(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1)二法对认罪认罚从宽的认定标准不一、适用程序不同前文已述,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的认定标准不一,监察法...
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轻罪审理现代化
杨万明:近年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实体程序一体推进,制度适用情况总体良好,在提升审判质效、及时有效惩治犯罪、促进罪犯改造、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优势彰显。2023年,全国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一审刑事案件,分别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人数的88.2%和86.2%。从案件态势看,适用数量、比例逐年上升,相比2019年44.0...
认罪认罚案件有效辩护的实现路径
但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则应调整辩护策略,不能一味地讲“进攻”,而应“攻守兼备”。因为认罪认罚案件最终需要通过与检察官“协商”的方式来实现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量刑结果。如果一味地只讲“进攻”,就难以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商,无法达成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理结果。辩护人应通过认真扎实的辩护工作,寻找尽可能多的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矛盾辩护的司法实践与困境解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公诉人、被告人与辩护人之间达成多元合意,不得作出矛盾诉讼行为。同时,矛盾辩护也与辩诉交易中的阿尔弗德答辩具有相似性,会和非对抗式刑事诉讼产生冲突。基于对相关条文的法解释学分析,可以明确法律规范并未允许在认罪认罚的同时采取无罪辩护,而是赋予了被告人在矛盾辩护中的择一选择权。根据被告...
法眼观澜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
(2)车辆已返还,得到谅解不起诉——田检刑不诉〔2021〕5号要旨: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是坦白,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车辆已返还给被害人,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易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