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法君说法】离职后还需向原公司报告就业去向?否则就被告?
原告丁某是被告晋江某公司的高级设备工程师,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约定丁某应自离职之日起每个月20日前向晋江某公司提交就业信息、个人情况等资料,若丁某违反协议约定的保密、竞业限制义务,应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丁某离开晋江某公司上一年度薪资总额的5倍等内容,并附有竞业限制企...
【公告】关于被告人万静、谢丽华等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
集资参与人为企业的,应在进行信息登记前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为确保信息登记核实准确,原则上应当由集资参与人本人进行信息登记核实。集资参与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供第一款、第二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对...
??微信实名认证却查无此人怎么证明“他”是适格被告?
为了核实涉案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信息,案件承办人钱法官向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发函调查,确认本案涉案微信号实名认证人为案外人庞某,但进一步向公安机关核实庞某身份,却发现查无此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如果不能确认赵某是涉案微信号的实际使用人,那么赵某就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主体错误的话,杜某将面临驳回起诉的尴尬局面...
【蒙法案例】一人有限公司中,股东仅提供自己的审计报告能否证明其...
其次,本案中,被告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提交的自身作出的审计报告,只能证明其作为股东的公司相关财产情况,无法证实被告某建材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的事实。综上,依据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某建材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财产,故被告某建材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货款7957795.1...
关于中国质量标准出版社传媒有限公司起诉食品伙伴网侵害作品信息...
2023年8月至今,中国质量标准出版社传媒有限公司以国家标准中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其权利作品为由,起诉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品伙伴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目前案件二审判决终结,现将案件情况说明如下。2023年8月2日中国质量标准出版社传媒有限公司以国家标准中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其权利作品为由,向烟台富美...
任性执政还是保护道路?江苏南通一街道办在企业门前道路设置限高杆...
庭审后期中兴街道办拿出委托证明材料,委托单位承认流程有瑕疵2023年8月23日,办案法官告知任先生,中兴街道办出具了由南通开发区住建局盖章的委托证明材料,问其是否变更该案被告为南通开发区住建局(www.e993.com)2024年9月22日。“我当时很气愤,中兴街道办一直无法准确说出是谁让其设置的限高杆,怎么突然就有了委托证明材料。”任先生说,...
法院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正向激励护航营商环境发展
近日,上栗县法院向某花炮公司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顺利申请贷款。2022年,原告余某在被告某花炮公司处施工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经上栗县法院依法判决,某花炮公司需向余某支付六千元。判决生效后,某花炮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余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督促,某花炮公司主动将六千元赔偿...
炜衡视点|商业秘密诉讼中权利人如何证明侵权行为和识别侵权主体
解某在任职期间即将心果公司的商业秘密向万源公司进行披露,并与万源公司共同使用;万源公司明知解某的身份,仍在其任职于心果公司时即开始使用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二被告共同获取了不正当的商业利益,共同侵犯了心果公司的商业秘密。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解乃雄从心果公司离职后,“大众点评”平台系基于对解乃雄个人...
北京三中院: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采取“高度审慎...
第三,从将企业列入异常名录的法律后果及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
华联律所·律师观点 | 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就能证明存在交易关系?
(3)开票指令均由周某发起,周某可能以被告名义开具发票,但并非被告与原告实际发生的购买交易。焦点问题:厘清8笔订单所开具的发票是否一一对应被告的付款清单。从被告向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1)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间,被告向原告公司支付6笔订单,订购共计37万元鱼胶原蛋白,实际收货方为青岛某公司。截至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