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律师:夫妻离婚房屋分配被一方债权人起诉恶意串通问题
乙方有不动产一间(坐落于朝阳区A号),双方自愿交换不动产,议定甲方不动产价值为人民币1338310.03元,乙方不动产价值为1283905.87元,双方同意不补差价换产,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我为群众办实事|换房协议起纠纷 法官耐心释法促调解
因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房,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换房协议书》,约定将另一套商品房更换给原告,被告不再代收税费,原契税和维修基金转为房款(多退少补),原告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无法退税的风险。新更换的商品房交付原告使用后,因双方对《换房协议书》中约定的条款产生争议,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
北京房产律师——夫妻离婚时对房屋分配,男方债权人起诉无效案例
2019年8月20日,甲方赵某霖与乙方赵某涵签订《产权互换协议》,约定甲方有不动产一间,坐落于西城区B号,乙方有不动产一间,坐落于朝阳区A号,甲乙双方自愿交换上述不动产,甲乙双方议定甲方所提供交换的不动产价值为人民币1338310.03元,乙方所提供交还的不动产价值为1283905.87元,双方同意不补不动产差价换产。
北京房产案例:借名购买限价商品房无效后房屋价值分割纠纷
李某枫自愿不再收回自己的限价房,周某文需永久居住李某枫的限价房,待政策允许后,李某枫需无条件协同周某文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上述内容及双方后续履行情况可知,换房协议实质系借名购房关系,且业已生效的判决已经确认该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被确认为无效。
青岛市南区法院发布多元解纷十大典型案例
原告仲某建诉某房产管理处一案,原告仲某建诉称,1989年11月18日,原告仲某建的父亲仲某云,在青岛某局举办的“换房大集”上将自己承租的汶上路的公有住房与陈某承租的黄县路的公有住房进行交换,并签订了换房协议。之后双方协调办理承租、退租手续,仲某建与父亲仲某云也搬进了黄县路的房屋居住至今。后来,仲某建...
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燕山法庭即将开庭审理一起“新国五条政策严换房不成要腾房”案(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8:53:06][主持人]:审理今天这起案件的法官是王鸣越,男,中共党员,1986年12月进入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
大学生选择“换房游”需理智
再者,尽管“换房游”可以使学生宿舍得到最大化利用,但是高校学生并没有权利将宿舍里的床位自行出借,所以换房协议虽然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达成的共识,但在法律上是属于无效协议。而且许多高校也是明文规定了禁止非本校学生留宿,一旦发现将会有扣分或相应的处罚,更进一步说如果在换房过程中出现财产损失或其他纠纷,那就是真...
交换宿舍旅游:多数大学生表示赞成 校方明令禁止
记者了解到,多数换住的大学生在达成协议前都会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作为交换的保证,在经过各自了解确认后,双方才会达成最终换住的协议。“交换协议”在法律上无效“学生并没有权利将宿舍里的床位自行出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群策告诉记者,换房协议虽然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达成的共识,但...
招标的公证 - 实务操作 - 甘肃经济信息网欢迎您!
招标公证的必要性公证制度是国家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稳定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秩序,预防纠纷,制止违法行为,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我国的司法制度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其主要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诉讼,一种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