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
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可通过网页版、手机版、纸质版三种方式...
张占铎介绍,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对象为凡是2023年12月31日前在滨州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需要进行年报。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方式根据报送渠道,大致分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主体谨防“年报诈骗”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广大经营主体在补报年报、信用修复网上办理、失信信息查询时,应认准市场监管部门唯一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x.gsxt.gov/index.ht-ml),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信息为准,不要轻易相信其他网站、平台、小程序上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信息。应注意的是,补报年报、...
华蓥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抓实抓好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通过官方网站、短信通知、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向全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送了年报提醒和年报指南。共计发放年报宣传手册1000余份,发送提示短信8万余条,拨打年报提示电话1000余次,提高市场主体年报意识,督促其及时报送年报信息,维护信用水平。强服务优化年报便利度为了市场主体能及时快捷了解...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温馨提示
2023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报的经营主体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其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被全社会共知,将受到多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距年报公示结束还...
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经营主体年报工作
他们是由各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组成的年报服务队,通过日常检查、上门走访进行年报政策宣传服务,联合乡镇、街道、园区、市场、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开展现场年报帮扶,借助短信、微信、电话等服务方式提醒按时年报,想方设法引导经营主体应报尽报(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有了他们的及时提醒,很多企业避免了因失信带来的不良后果。天津市场监管...
@宜阳市场主体,未年报这样做可免于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在2024年6月30日前申报2023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主动补报年报并向我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异常状态)申请,可免予行政处罚。2024年10月1日起仍未主动补报2023年度年报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利用市场主体年报、列入或移出经营...
3.市场监管部门目前的登记注册与日常监管事项、年报公示、移出异常名录均为免费服务,不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费用。4.任何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链接等方式,要求填写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码、验证码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敏感内容,以年报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诈骗行为!大家如收到类似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回...
【视频】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操作指南
视频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操作指南时间:2024-03-2016:38来源: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59点击播放视频国家部委网站党委各部门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区县(市)政府网站网站简介·网站地图·联系我们·郑重声明浙ICP备05000003号-2|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1397|网站标识码3301000005...
经营主体年报可“扫码上报”!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云指导”
经营主体年报可“扫码上报”!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云指导”极目新闻记者涂梦蝶通讯员徐洁雅“微信扫码就能报年报了,还能了解详细流程,年报真是越来越方便啦。”近日,在武汉市青山区某咖啡店,通过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放的“码上报”服务卡扫码完成年报的王女士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