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财富管理师|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热点难点30条问答(中)
鉴于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纽带已然断裂,后赡养义务更多地聚焦于物质层面的支持,以确保养父母的基本生活得以维系,这不仅是法律对人性温暖的体现,也是社会伦理与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九、父母请求子女返还买房的出资时,应如何处理?在实际生活中,因家庭内部矛盾,特别是父母与子女间的不和谐,或是子女...
陈柏峰 | 法律社会学需要法律民族志(下)
在村庄法律生活中,我们往往能清楚地看到村民对是非曲直的理解,对国家法律的认知,对正义价值的解释,对生活意义的生产,对村落共同体的认同程度,能看到村落伦理规范的规则、力量及运作,村庄的开放程度,能看到村庄中利益冲突以及各种不同力量之间的较量,而所有这些是平静如水的日常生活所难以反映的。法律民族志是在长期...
结婚离婚50个法律知识(收藏)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Q22婚姻给男女双方带来哪些改变?一是身份关系的变动。结婚后,...
...典与日常生活·家庭篇》:全方位勾画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法律...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家庭篇》一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关注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民法制度,从案例编、热点编两个维度,全方位勾画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情感、人身、财产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案。通过对一系列典型案例的梳理展示了有关家庭关系的社会热点话题(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与生活|解开多次“反悔”探望案的症结
“十一”假期后首日下午,王先生准时带着涛涛来到法庭。我和一位法官助理先和孩子聊起了家常,从孩子的生活学习到兴趣爱好,再到假期出游所见所闻,最后过渡到涛涛与刘女士过往的探望经历和生活片段。我注意到孩子情绪一直较稳定,有些怕生但也能正常交流,虽然对于跟随刘女士生活有些抗拒,但对现场探望并无明显抵触情绪...
反对家庭暴力 呵护美好生活
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11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石桥社区党总支牵头,妇联具体组织,联合关工委、社会组织联合会、骆岗街道平安建设部、骆岗司法所,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骆岗街道“无微不治”微创投“法润童心”项目——“反对家庭暴力呵护美好生活”反家庭暴力法...
当家庭破碎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如何实现 婚姻家事案件审判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就抚养关系的规定与1993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几乎相同,主要从成年人视角考量,比如:一方是否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一方是否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时间的长短...
李彦:3张清单理清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案件处理思路 | 至正-法律研究
负面清单使用说明负面清单的内容是各类不宜直接抚养孩子的因素,如果一方存在负面清单中罗列的情形,则原则上“一票否决”,不再考虑将孩子交由其直接抚养。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普法课堂】带您了解法律援助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9.其他由国家和省确定的事项。麻山法院与麻山司法局联手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快速通道,在法院立案庭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将材料提交到麻山法院立案庭,由立案庭人员审查后,将材料移送到麻山司法局。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汇总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实施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时,势必会构成对另一方权利的侵犯。因此,有必要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本文总结了审判实践中离婚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