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支付违约金,被告抗辩合同无效等,人民法院应当释明如不...
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
违约金约定过高如何调整?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有新规
第一是:“违约金”与“造成的损失”之间需进行比较,要“过分高于”才可能调整。这里的“过分高于”意味着不是只要高于损失就应当调低,而是需要超出法律认可的范围,才会支持调低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抗辩合同无效等,人民法院应当释明如不支持该抗辩是否调整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
...抗辩合同无效等,人民法院应当释明如不支持该抗辩是否调整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
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释明的55种情形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8条:“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当解决违约金纠纷,违约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进行免责抗辩而...
周丽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
只需由其提供初步证据使法官产生对违约金过高的合理怀疑,再由守约方提供证据证明其产生的违约损失进而证明约定的违约金合理,如果守约方不能提供初步证据,则法官心证由对违约金过高的合理怀疑转为内心确信,如果守约方能够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约定的违约金未过分高于其违约损失的,则举证责任又再次动态转移至违约方(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法条解读
旧的证据规定通过法院释明来解决这一问题,即通过法院释明让当事人相应地变更诉请,但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当事人未能充分理解法院释明内容从而拒绝变更诉请,第二是一审法院释明后二审法院发现可能存在释明错误。所以,修订之后新的证据规定改采归纳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这一做法,也就是说法院对法律关系效力的认定与当...
杨立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我国合同法规则的重大进展
《民法典》未明确规定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7条确认“当事人一方拒绝订立本约合同或者在磋商订立本约合同时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订立本约合同的”,构成预约合同违约行为。对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损失赔偿责任,《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综合...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今起施行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确定不发生效力、不构成违约或者非违约方不存在损失等为由抗辩,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若不支持该抗辩,当事人是否请求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一方履行报批义务后,其仍不履行,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并参照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获得批准前,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经释明后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是不影响其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