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的机器人:考虑零售业使用机器人时的责任和数据保护问题
(四)产品责任的可适用性《德国产品责任法》(ProdHaftG)第1条可能会对服务机器人的使用产生深远的影响,因为它规定了产品制造商的无过错责任。不过,《德国产品责任法》能否适用仍是一个问题。1.产品的概念根据《德国产品责任法》第2条,产品是指任何可移动的物品,即使它是另一物品的组成部分,包括电等无形产品。然...
...超市里的机器人:考虑零售业使用机器人时的责任和数据保护问题
然而,由于违反注意义务仍是核心出发点,机器人部件的供应商和生产商只能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违反注意义务的原因可能是机器人不符合技术标准,编程、培训或检验不当。在生产者责任的情形中,注意义务总是与客体相关;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的缺陷。典型缺陷由判例法发展而来,与《德国产品责任法》第3条中的术语一致...
丁晓东:全球比较下的我国人工智能立法
其总则应体现发展、平等、开放、安全的价值理念;其公法规制应针对重大公共风险,对其他风险适用场景化规制、尊重行业自治、防止部门越权立法;其私法制度应对终端产品而非人工智能系统本身施加产品责任,其可以制定人工智能特殊侵权规则,但应先通过司法积累相关经验。关键词:人工智能立法;风险规制;场景化规制;人工智能侵权;产...
郑志峰:人工智能产品责任的立法更新 | 法律科学202404
然而,与传统产品相比,人工智能产品的自我学习能力较强,具有自主性、专业性、复杂性、不透明性等诸多新特点,使得更新一套能够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产品责任立法就显得至关重要。欧盟高度关注人工智能产品责任问题,始终将之作为人工智能立法的重要内容。早在2018年,欧盟委员会成立了产品责任指令组,负责详细地评估欧盟《...
由林志颖车祸引发的思考:自动驾驶汽车的缺陷及其产品责任
对于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品”,通常系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各类有形动产,原则上不动产和无形动产不能作为《产品质量法》规范的产品。从比较法上看,部分国家有将部分不动产、电力以及软件作为产品对待的做法。自动驾驶汽车的一大特征是由软件或程序代替驾驶员做出驾驶决策,并且因为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其可以基于其算法...
争鸣:《产品质量法》的“产品”二字不应删除
一种情况是,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一部分发达国家出于产品责任法是为了解决在向高度工业化、高科技化产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有关缺陷产品问题而规定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这一部分主要以其国家的经济发展作为基本出发点,考虑产品的经济、技术、文化等综合因素,以是否经过加工作为产品与非产品的分界,并以此为基点来规定和解释产品责任法中...
唐林垚:“脱离算法自动化决策权”的虚幻承诺
伴随着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美国产品责任法从疏忽责任和担保责任逐渐转变为严格责任,以无过错责任的追责框架将产品产销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都纳入其中,自甘风险规则只在破除产品严格责任的极少例外情形中得以适用。本质上,自动化决策可以被看作是数据控制者向数据主体提供的一种服务,是聚合数据的一方通过人力、物力、...
季卫东:人工智能开发的理念、法律以及政策
算法黑箱很可能导致人工智能采取某种不能预测的动作,这些都是汽车所有者和驾驶者既无法预知、也无从回避的,因而难以追究他们的过失责任。当然,也可以把人工智能软件已经嵌入汽车作为理由,根据产品责任法向厂商请求赔偿;或者设立以人工智能为保险对象的服务,通过保险制度来解决问题。至于对自动驾驶汽车造成的事故追究刑事...
论商标许可人的严格产品责任
摘要:商标许可人的质量监督义务是为了保障商标的品质指示功能,不能作为论证其产品责任的信息中介。严格责任领域中的利益说、风险控制理论和成本分摊理论为商标许可人的严格产品责任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借此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符合《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目的。美国法上的明显制造者理论因存在缺陷而不具有参考价...
林志颖车祸引起自动驾驶恐慌?一个致命逻辑不能混淆
对于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品”,通常系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各类有形动产,原则上不动产和无形动产不能作为《产品质量法》规范的产品。从比较法上看,部分国家有将部分不动产、电力以及软件作为产品对待的做法。自动驾驶汽车的一大特征是由软件或程序代替驾驶员做出驾驶决策,并且因为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其可以基于其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