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
市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整合行政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实行部门内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有条件的领域,整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职能,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2.创新运行机制。根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逐步推进市、辖市(区)行政部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相对分开,在部...
省政府批复!市场监管局集中行使14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一、同意在长治市黎城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市场、应急管理、能源、物价、粮食流通、林草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集中行使上述...
省政府批复:市场监管部分处罚权由住建局行使
一、同意你市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为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水务、人防工程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三、上述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上述范围内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也依法由晋中市平遥县住...
霍邱县人民政府
2.《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
公开征求意见!安徽这些规章或将修改和废止
一、对《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作出修改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
省政府文件
一、同意你市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为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水务、人防工程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三、上述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上述范围内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也依法由晋中市平遥县住...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政务公开_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印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衔接规范(试行)》,构建衔接顺畅、合法高效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各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分析、执法文书制作等活动,探索开展“非接触式执法”,运用“电子执法系统”“违法停车查处管理系统”等方式进一步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部署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希望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机制,解决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国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六部门要求,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根据本方案于2018年1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