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决定为处罚决定的基础行政行为,法院有权对税务处理决定审查
由于税务处理决定提起诉讼前必须先经复议前置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故被上诉人金星公司不能对安国税稽处[2015]16号《税务处理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遂以安国税稽罚[2015]17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诉讼标的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上诉人安顺国税稽查局...
碾子山区税务局:践行“枫桥经验” 构建争议处理机制
联合社区街道,调动社区网格员,将简单征缴争议化解在最基层。充分运用公开电话、征纳互动平台,实现多渠道解决争议,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反馈渠道。三、强化内外协同共治,推进机制落地见效强化内部协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法制股、第一税务分局、税源管理股等部门各司其职,在政策宣传、缴费...
张昊唯公开税务文件回应争议,决定报警处理
据悉,张昊唯工作室随即发声明,晒出了其2022年完税证明,力证其在税务问题上一直合法纳税,没有任何偷税漏税行为。这一做法无疑是为其澄清了税务问题的指控。更令人关注的是"猎艳"丑闻。工作室称,张昊唯方早在一周前就已经报警,正在等待后续处理结果。这一表态虽然有待进一步核实,但至少表明他们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
市税务局创建征缴争议协调处理机制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5+N”即“一个税务分局+5个固定政府有关部门+N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地方乡贤、第三方中介机构代表”,通过“法治员+社保费网格员”“分局+县局”等模式,依托组建的联合服务团队,及时解决社保费征缴争议问题,切实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小事不出分局、征缴争议就地化解”。...
...税务局房地产交易评估系统标准房基准价评估更新及纳税争议处理...
1、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房地产交易评估系统标准房基准价评估更新及纳税争议处理服务项目分包一:基准价(鼓楼区、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江北新区、六合区)分包二:基准价(建邺区、玄武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分包三:争议处理(第一季度负责第一片区,第二季度负责第二片区,第三季度负责第三...
洛阳:嵩县税务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提升税费争议解决质效
为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税费争议处理效能,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小事不出门、难事主动办、办事重成效”的目标,创新税费争议解决策略,打造税费服务“新枫景”(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一是及时响应,简单争议迅速纾解。针对诸如税费扣款异常、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不畅等日常性、即时性争议,...
海南省首个“枫桥式”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室成立
制度完善是处理争议的基础,在过程中逐步修复管理漏洞、规范争议处理方式,让缴费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是服务的终点站。儋州市税务局进一步厘清工作室职责,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值班等配套制度,规范业务流转相关表证单书,从争议调解、部门共商等方面搭建内部操作处理规范,明确各类争议情形的解决思路,为规范操作流程、妥善处理争议提...
举报偷漏税奖励存争议!检举人向税务局提起诉讼
三、关于被诉领奖通知的执法程序争议。1.《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对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或者罚款收缴入库后,由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根据检举人书面申请及其贡献大小,制作《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向检举人发出《检...
全市首个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成立
据介绍,群众和缴费人遇到社会保险费征缴方面的问题或者争议,根据《襄城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办法》,可以向12345热线,政府信访平台,税务、医保服务窗口反映。通过内部流转,简易事项前台服务窗口即办即结;普通争议事项线上“会诊”,多部门在调解办公室配合处理;重大疑难争议事项,则建立调解工作专项小组,由税务、人社、...
税务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
税务审判组织的职能是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解决税务民事纠纷,促进税收征管有序运行。随着税务工作日益艰巨化和复杂化,建立税务审判组织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域外部分国家积累了较为成功的经验。组织模式域外国家设立的税务审判组织模式不尽相同,主要有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