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进路探索及裁判规则构造 | 至正-法律研究
本次居住权的立法多有参考欧陆立法例,依我国居住权之规定,亦有“不得转让、继承”“不得出租”“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的内容,故其所含人身专属性较为凸显。直面:居住权的创设质疑居住权虽通过在物权编单设一章而得以确立,但对其设立意义的质疑并未终止。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并无适用价值,则于实务裁判而言...
...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法律层面,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强制拆除行为的主体和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制拆除领域已经实现了有法可依。根据...
【普法】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我国民法典将居住权确立为用益物权,分为人役型和用益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原则上也不得出租,一般无偿设立且期限较长,但也赋予当事人可以对居住权内容进行约定的权利。虽然民法典对居住权的移转和流通进行了严格限制,但强制执行并不以当事人之意愿发生转移,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往往违...
最高法全面完成司解清理确保民法典统一适用
一是要加强重点领域审判指导和监督。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规定和精神,坚持平等、依法、全面保护原则。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加强产权保护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一、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实现及阻碍二、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冲突三、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审查和救济规则民法典增设居住权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为老百姓多元化利用财产提供了更多法律依据。因居住权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
此类纠纷往往涉及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变更、撤销的法律适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分歧,如果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将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影响家庭和谐(www.e993.com)2024年9月22日。该案通过提级审理,明确保留房屋居住权赠与合同纠纷作为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变更、撤销的法律适用规则,即当事人先签订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后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又签订赠与...
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50条裁判规则
涉案行政协议的订立,虽在形式上符合平等协商的要求,但因行政机关利用其强势地位为协议相对人设定明显不对等的条件或者义务,实质上并不具有合意基础,违反了“禁止不当联结”原则。因此,针对协议相对人提出行政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情形之主张,人民法院除可以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是否属于合意进行审查外,还应当适用...
【法律适用】民法典施行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
从裁判思路来看,人民法院对于涉居住权的案件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基于物权法定的原则,将双方关于居住权的约定解释为所有权等其他类型的物权。二是通过法律解释确认居住权的不动产物权属性。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
物权法定原则的理解适用
民法典第116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法条源自物权法第5条,是对物权法定原则的明确规定,即当事人能够设立哪些种类的物权以及各种物权包含什么内容,都只能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自由创设。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物权法的规范形成、权利行使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无论是学...
民法典居住权规范之理论解释与实践适用
(一)居住权人应仅限于自然人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在此,立法并未明确居住权人的主体范围。鉴于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法人亦可理解为“法律上拟制之人”,有观点认为,基于平等原则和私人自治等角度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