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聂卫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均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精品教材|“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2024年更新书目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副会长;北京等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任律师;东北证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长期从事民商经济法和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理论研究...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激励对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应有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二)标的股票来源...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20,000.00万元调整至16,000.00万元。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20,000.00万元调整至16,000.00万元。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四、监事会意见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关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中彼此之间,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其中也包括某些财产关系。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具有下面的特征:其一,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是平等的,属于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