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答记者问
在交易平台上,通过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和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通过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负责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在交易方式上,主要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三种方式。其中,对于挂牌交易,买方可同时将拟出售绿证信息在...
...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1.绿色电力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可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交易方式,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购买协议。常态化开展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地区应按照相关规则,开展分时段或带电力曲线的绿色电力交易。2.鼓励各地通过绿电交易方式落实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规模计划,扩大跨省区绿色电力供给,满足跨省区...
电规总院专家解读《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交易方式方面,《通知》提出绿电交易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可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交易方式,有效拓宽了用户购买绿电渠道方式。“四个规范”:规范绿电交易环境价值体现方式与常规电力中长期交易相比,绿电交易是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绿证。如何准确...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发布——推动经营...
价格机制、合同签订和结算机制等,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绿色电力证书核发交易、绿色电力消费证明等制度充分衔接、有机统一,提出了依托区块链可靠记录绿电交易全业务环节信息的技术要求,制度上保障了绿色电力交易的可信溯源,有助于真正形成科学、权威、系统、可信的高水平绿色电力交易市场。”...
...负责同志就《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
答:绿电交易属于电力中长期交易范畴,适用于《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简称889号文)。《通知》作为889号文的补充,主要内容包括绿电交易定义、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合同签订与执行、交易结算及偏差处理、绿证核发划转等内容。
六部门:支持内蒙古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六)创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支持内蒙古因地制宜探索有利于新能源高水平开发利用的差别化政策。支持煤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实质性联营,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相关要求,促进煤电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创新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消纳利用模式,有序推进高耗能企业绿电替代。支持内蒙古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适时将内蒙古电力交易中...
事关绿证与绿色电力交易!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意见!
(三)价格机制1.绿色电力交易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绿证价格应由双方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等因素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综合确定。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以双边协商方式组织的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对价格进行限价。集中竞价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以及恶性竞争,可对电能量报价或者出清...
绿电交易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体系
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其中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为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则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非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此外,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
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都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为明确绿证市场和CCER市场边界,避免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两部门经充分沟通,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共同...
两部门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其中:1.省内绿色电力交易是指由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2.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非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初期可按省份汇总并确认省内绿色电力购买需求,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