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时听到同事聊其八卦,男子认为名誉被侵犯要求赔偿5万!法院...
人与人相处难免会产生矛盾,发生口角争执在所难免,他人对自己的不当评价可能会造成名誉感受损,但名誉感易受个人特质影响,属于主观感受,而不属于外部社会评价,仅仅是名誉感受损并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
网络社交平台言论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自然人名誉权重在保护精神利益,权利救济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是法律上的拟制人格,其名誉权受损不会造成精神损害,故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为恢复名誉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为提起诉讼或其他救济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因社会评价降低所造成的经营收入减少或者丧失。审判实务中...
【以案释法】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道歉+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在自己开通的直播间向原告蒋某三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蒋某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人1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绝执行,蒋某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梅泽宇考虑到名誉权纠纷案件的执行比较特殊,难点在于如何让被执行人刘某心甘情愿道歉以及通过何...
...民宿网上回怼消费者“缺乏心智”被判万元赔偿 法院:侵犯名誉权
所以在本案中,法院判决民宿经营者向姚女士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律师费9000元,驳回民宿经营者的全部反诉请求。也就是说,法院认定姚女士的“差评”没有侵犯民宿经营者的名誉权,而民宿经营者在网络平台上对姚女士评价的回应,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唐春说:“商家发‘缺乏心智’‘恶意诋毁’等内容。在姚...
...超市公开贴其照片标注“小偷” 法院:侵犯名誉权 公开道歉并赔偿
中国传统有游街示众的做法,而在现代法治社会,违法人员应承担的,是赔偿损失或罚款拘留等与其违法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但其名誉权在内的其他合法权利不应被剥夺。所以发现自身权益受损,要注意固定保存好相应证据,采取报警、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不可实施侮辱、诽谤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进行报复。
以侵犯东方甄选名誉权为由遭到起诉,“东方女孩”被赔偿16万
紫金财经12月28日消息12月27日,一位名为“东方女孩”的抖音用户发视频向东方甄选前CEO孙东旭道歉(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视频中该用户称收到孙东旭亲手签名的起诉状,以侵犯东方甄选名誉权为由让她删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16万。东方甄选起诉的理由是诋毁东方甄选管理层,即小孙失职贬低管理层的人格,造谣东方甄选员工间存在矛盾等方式...
“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道歉、赔偿
同时利用加带讨论话题的方式进一步传播、扩散言论,却未对文章中的内容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存在主观过错,致使原告名誉权受损。对于拥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大V”,更应注意发言的边界,恪守法律底线。同时,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 法院判决:向受害人道歉、赔偿
近日,会同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络大V”发表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纠纷。原告为知名人士王某,被告杨某是新浪微博上拥有几十万粉丝量的博主。事情起因系杨某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了一篇点评原告王某的文章,点击量高达3000多次,导致大量网络用户对王某产生负面评价。王某遂诉至该院,要求杨某在微博平台上发布道歉公告,赔偿精神...
男子帮助小孩后发视频成被告,孩子母亲诉称侵犯名誉权索赔5万 律师...
“现小孩母亲以名誉权起诉,称自己精神焦虑,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应提供相关鉴定证明证据,调查机关也要实地走访,调查小孩母亲是否有打牌不看管小孩等行为,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认定。”付建介绍,若跟此事件无关,则严先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总的来说,大家在保护他人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收到一星评价后民宿网上回怼消费者被判万元赔偿,法院:侵犯名誉权
民宿公司认为杨女士在网络平台大肆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对其公司已造成了不利影响,遂向法院提出反诉诉讼请求:判令杨女士立即停止侵犯民宿公司名誉权的行为;判令杨女士在其使用过的网络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判令杨女士赔偿民宿公司的经济损失26372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