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原创丨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的重难点
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本系统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
【信访知识】《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诉访分离
一是信访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的10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为由裁定不予立案,信访人上诉后仍维持原不予受理裁定的。二是行政诉讼中,法院因具体行政行为超过诉讼时效为由...
6大亮点解读“家门口的最高法”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十一类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本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一、受理范围市本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二、受理渠道(一)鄂尔多斯市涉法涉诉信访联合受理地址:鄂尔多斯市域社会治理中心二楼(康巴什区苏都街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南侧100米)。(二)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受理电话:0477-8160210。(三)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受理电话:0477-12309,受理平台...
涉法涉诉事项不列入信访范围
涉法涉诉事项不列入信访范围本报讯综合新华社消息: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李皋2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信访部门不受理已经进入或者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对群众来信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不交办;不协调涉及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李皋介绍说,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占信访总量的比重比较大。关于这...
把“有信必复”做到群众心坎上
该院出台《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暂行办法》,要求拟报终结的案件,终结卷宗上应报送三次以上释法说理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签的,由接谈法官和书记员签字说明(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而且在为信访人释法说理时,至少有一次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进行。
——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文件解读
今年以来,政法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数量同比上升了7.1%,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显提高,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这些情况表明,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精神,逐步成为各方共识。越来越多的信访群众选择司法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总体呈现“弃访转法”的良好势头;越来越多符合受案条件的...
权威解读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文件:健全导入纠错退出机制
这些情况表明,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精神,逐步成为各方共识。越来越多的信访群众选择司法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总体呈现“弃访转法”的良好势头;越来越多符合受案条件的信访问题在法律程序内得到受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效果逐步显现。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也反映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方向是对的,路...
涉诉信访:亟待重新审视的难题
涉诉信访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接待不服各级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检举、投诉法院及法官的不当和违法渎职行为等。涉诉信访虽然能对法院的工作起到监督作用,但是目前它已经成为各级法院的沉重压力和负担,一些上访人奔波于全国各级法院之间,而且当事人和上访数量在不断攀升,逐渐成为和谐社会乐章中一个不和...
最高检下发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办法
《终结办法》对依法终结的涵义、终结案件的范围、终结决定的责任主体、案件终结的标准和条件、案件终结的路径、终结决定的效力、案件终结后的退出、终结决定的备案以及案件终结后当事人权利的救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关链接:最高检控告检察厅主要负责同志就最高检印发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