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文)
独任检察官、主任检察官对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以人民检察院名义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终结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或提出(提请)抗诉的,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8.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参加检察官办案组或独任承办案件的,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实现权力与责任、放权与管权有机统一,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最高检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六)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或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主办检察官作出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前,应当组织办案组检察官进行讨论或者听取办案组其他检察官意见,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七)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可以提请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检察官联席...
最高检刚刚发布: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实现权力与责任、放权与管权有机统一,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制约监督、强化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有机结合;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
【权威发布】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制约监督、强化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有机结合;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
最高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从4方面作出新的规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制约监督、强化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有机结合;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
对无罪的人“上手段”,帮有罪的人逃刑责,一公安局长被起诉
同时,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人民检察院行使的职权包括八项之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推动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健全完善职权清单严把“入口关”,单设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不唯资历、不唯学历、不唯奖励,公平公正公开组织6次遴选,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2106名检察人员选任为检察官;打开“退出门”,制定员额退出和任职回避办法,把员额管理与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有机衔接,先后有326名检察官退出员额,杜...
刘计划:从4个方面解读《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分为依职权启动和依申请启动。依职权启动,包括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自行启动,以及看守所作为羁押场所也可以提出启动的建议。依申请启动的,有权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有辩护人、值班律师。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或者案件管理的部门收到羁押必要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