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病我怕谁~陈律师解答罕见病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精神病人是否负有刑事责任,要看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里的关键在于法定鉴定程序的认定,而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若精神病人在行为时精神状态正常,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这种...
当心!行人闯红灯可能会带来刑事责任
郭理蓉: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作出限制,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本罪,公路交通、水上交通中的交通参与人(包括机动车或船舶的驾驶人、非机动车辆驾驶人、乘客、行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都可能构成本罪。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二)伤病情介绍,包括伤病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三)作出鉴定的依据;(四)鉴定结论;(五)权益告知。第十六条(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被鉴定人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第十七条(信息化和...
数字法治|刘宪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刑事责任能力的生成
人工智能只有在具有独立意识和意志的情况才可能具有责任能力,进而有可能成为刑事责任主体。我们不能因为人工智能不是人或者不像人而就断然否认其成为刑事责任主体的可能性。实际上,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事实上,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一定能够成为刑事责任主体,例如,精神病人和幼童等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尽...
“女司机致1死7伤案”重新鉴定:不构成精神疾病,不宜评定刑责能力
2024年6月11日,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出鉴定意见:据目前材料,不排除马某男案发时存在意识障碍;马某男不能构成精神疾病之诊断,不宜对刑事责任能力进行评定。“我们对鉴定意见前半部分有异议,对后半部分没有异议。”6月17日,死者赵某学的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认为,此案中还有多个疑问没有查清。
针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正当防卫适用
探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否能够成为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实施主体”,实质上就是探讨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之“不法”是否需要考虑侵害人的主观内容(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因为,刑法上的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大致可划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另一种是精神病人。对于后者,因为其主观上缺乏认识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因此被认定...
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再开庭:被告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仍是争议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意味着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2016年司法部发布的《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精神障碍者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在发生危害行为时,由于精神症状的影响,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29日下午,王爱武的辩护律师告诉界面新闻,并不认可这三次的精神...
为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支持降低责任年龄的学者认为,随着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与设定的责任年龄之间的差异扩大,有必要适当降低责任年龄。而弹性论的支持者则认为,单一的责任年龄设定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应引入弹性制度以适应个体差异。不变论的学者质疑责任年龄与能力间隙扩大的观点缺乏实证支持,并认为弹性制度与大陆法系的原则不兼容。降低论和...
重庆女子从22楼抛子,律师:可能判定限制刑事行为能力
也就是说,患有精神病,但病症间歇发作的间歇性精神病病人,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在正常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只有行为人患有精神病,且经法定鉴定程序确认他失去了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才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即使被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也不意味着精神病人可以在社会上为所欲为,像这种已经...
石宝威|生成式人工智能刑事规制的困境与出路
刑事主体是以“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为基础进行搭建,“强人工智能”能否独立为刑事主体,需要从“刑事主体”的内涵本身出发对其进行辨析,将其放到“人”或者“单位”的语境下讨论,都是属于争议靶点的偏离,无助于问题的实质性解决。人工智能作为风险社会的产物仍然处于产品的范畴之内,自由意志是成为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