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事实认定的指导意见(2024.11修订)??
02、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03、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
【金沙林海·雪莲说】第10期:民间借贷纠纷,不再头疼!诉讼指引助您...
1.被告抗辩未发生借款行为: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双方之前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是否发生;2.被告抗辩已经还款:被告需要提供还款的相应证据,原告需对其称没有还款的部分承担举证责任(三)仅有转账凭证,没有债权凭证《最高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其他费用”之内涵...
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明确:“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现在实务中出现较多分歧的是,该条规定中“其他费用...
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纠纷的界定与处理
01、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
当事人以民间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之间并非民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李柏茂以借条及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案涉民间借贷诉讼,其应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
人民法院案例库: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19条
1.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的认定——林某能诉林某川、刘某芳民间借贷纠纷案入库编号:2023-16-2-103-015(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裁判要旨: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已经归还借款的事实,借款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收条”等,应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
江苏:系统治理“套路贷”虚假诉讼 68万多件民间借贷案件“回头看”
“套路贷”、非法放贷等黑恶势力犯罪中,坚持依法严惩,严格落实“打财断血”要求,运用财产刑、资格刑等法律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三级法院还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对2016年以来审结的68万多件民间借贷案件“回头看”,全面梳理、排查纠正“套路贷”虚假诉讼,打响了一场净化金融秩序、捍卫司法权威、提升司法能力的重大...
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3个理念
对于该部分案件,作为起诉还款的原告,首先应提供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合意的初步证据。如果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其他实质性证据,则很难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对于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应结合《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来确定举证责任,同时应充分审查比对证据效力,采取高度盖然性的标准把握证据的...
风险提示 | 成都锦江法院与重庆渝中法院联合发布民间借贷法律风险...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
民间借贷涉嫌虚假诉讼的,法院怎么处理?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