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回顾】杨文斌:企业家涉税法律新风险
虚开发票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之前虚开发票行为虽然也较为常见,但均不作为犯罪论处;入罪后法定刑也较轻,属于破坏发票管理秩序犯罪,不以造成税款损失等为构成要件,只需要虚开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即可构成。有争议的是,对于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能否按照虚开发票罪论处,如基于《刑...
虚开增票等涉税犯罪14罪定罪量刑一表通
一、逃税罪二、抗税罪三、逃避追缴欠税罪四、骗取出口退税罪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六、虚开发票罪七、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八、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九、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
税收征管法与刑法对应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梳理
二、抗税与抗税罪抗税,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对...
虚开等涉税犯罪14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附新旧标准对照和一表通)
第六条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与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依法处罚。第五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情节严...
税务犯罪司法解释新旧对比一览表
第六条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与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依法处罚。第五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民企法务微窗】虚开增票等涉税犯罪14罪定罪量刑一表通
一、逃税罪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逃税数额较大(≥10万元<50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2.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逃税数额巨大(≥50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二、抗税罪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王新:涉税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以最新司法解释为背景——“周泰...
97刑法关于涉税犯罪,实际上就是把上面两个补充规定有机地进行了编撰,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一个模型。所以,我把它叫做是法典编撰的性质。这样在我们涉税犯罪,刑法第三章当中就出现了四个征收的罪名;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和逃避缴纳欠税罪;然后有8个发票类犯罪,共12个罪名。大家看,就把它搭建起来了,这是97刑法的情...
逐条解读:《危害税收征管解释》对于办理涉税案件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逃税数额累计结算,但是百分比却不是——逃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即构成逃税罪。第五条是对于抗税罪定罪、处罚的再明确,对于“情节严重”(法定刑升格为3-7年有期徒刑)的情形进行了规定。第六条是关于逃避追缴...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读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专用发票罪(现为“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现为“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偷税罪(已修改为“逃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
落实“两高”涉税司法解释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前十八条主要对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名的违法犯罪手段、构成要件和定罪量刑情节等作出规定,涵盖刑法规定的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所有种类,并全面细化或优化相关具体规定和适用情形。后四条主要对共犯处理原则、单位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从宽处罚情形和行刑衔接、解释效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