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
包括赡(抚、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一文打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构建的“任督二脉”
1.企业在对商业秘密进行识别评定时,不能正确评估对企业有重要价值的商业秘密,尤其是一些尚未带来现实利益或显露重要价值的商业信息的奇货可居,或错误的认为某些商业信息不具备保护的必要性,从而导致企业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错失机遇;2.企业过度扩大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笼统地将所有商业信息不加区分的予以保护,以致草木皆...
...六安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
第一条低保工作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着力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低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第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操作规程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
(八)因征地、拆迁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偿费的计算:1.因征地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补偿费,按家庭人口数和当地低保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的月数内〔一次性安置补偿费+(家庭人口数X当地低保标准)〕,该家庭不予获得低保。2.因房屋被征收(拆迁)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补偿费,扣除经查...
【政策标准】《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二)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普法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
安全生产 | 必看!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
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六安市特困...
(三)《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共8章29条,重点就救助对象和类别、方式和标准、申请受理等方面作了明确。主要变化:一是对急难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进行了细化,二是新增对特殊情况申请对象的“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2万元救助金额的规定,三是新增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与现行临时救...
【上级政策】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第十八条家庭财产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一)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车辆等。家庭人均金融性资产原则上需低于当地同期3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可放宽到4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级民政部门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银行...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1】76号)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