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核心裁判条文
02、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03、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
无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传统民法学理论认为,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终结,未履行的部分不必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依具体情况进行清算的制度。由此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法律后果对合同双方影响重大。但司法实践中,若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既不行使也不放弃权利,将会使合同处于随时可能被解除的状态,继而使合同...
未约定支付期限时买卖价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即无法依据协议补充、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属于履行期限不确定的合同,对此,债务人可以随时提出履行请求,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对方履行,但基于诚信原则,要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二种观点援引的是民...
法官眼里“完美买卖合同”的10个要素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若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同样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履行地点并不当然等同于标的物交付地点,建议通过合同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第一,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同时尽量避免收货人与买受人不一致的情形。如事先约定由第三方收货,最...
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处签字,是否一定会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每日学一“典”|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当事人通过签订意向书或者备忘录等方式,仅表达交易的意向,未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难以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一方主张预约合同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
【平安西宁 法官说法】未约定履行期限的还款义务如何适用诉讼时效...
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本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规定双方对于履行义务未约定履行期限,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
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当事人通过签订意向书或者备忘录等方式,仅表达交易的意向,未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难以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一方主张预约合同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
【普法课堂】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当事人通过签订意向书或者备忘录等方式,仅表达交易的意向,未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难以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一方主张预约合同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