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六类人群 四种情形可留置——监察法草案看点盘点
监督——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
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具体如下:1.党内知情权,有权按照规定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等;2.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有权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育等;3.党内参加讨论权,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理论、政策的学习讨论等;4.党内建议和倡议权,...
智库成果 | 秦前红、李世豪:论《监察法》中的涉案人员及其权利保护
第一,按照《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第12条、第21条,只要行贿对象为公职人员,监察委员会即对该案件具有专属管辖权,不存在管辖衔接的问题。此外,大部分共同职务犯罪中只需要有一人具备相应身份即可成立。所以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是否具备公职人员身份与是否成为监察涉案人员无关。广义的监察涉案人员可统摄为非公职...
李健|监察官法的法理述评与立法完善——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为视角
新一轮监察体制改革的创新性表现为:首先,创设了新型国家权力——国家监察权,国家权力体系因此受到调整,“在权力运行层面,化被动监督为主动监察”。其次,它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方式,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因此,要理解此次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因和改革预期,应当...
魏昌东|论职务犯罪监察管辖权的配置
一、监察委员会职能管辖权法治体系建构的实践考察二、监察职能管辖权法治体系建构的理论反思三、监察委员会职能管辖罪名范围的重构方案四、结语坚守监察法治主义导向,是确立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管辖权范围的首要根据,泛化职能管辖范围,既僭越监察权,造成犯罪治理主体职能关系的紊乱,又超越监察能力和比例原则的要求。明确...
监察官包括哪些人?监察官如何履职?谁来监督监察官?……聚焦监察官...
监察官,就是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按照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包括四类人员,即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监察人员,各级监察委员会派驻或者派出到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等的监察机构中的监察人员、监察专员,其他...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省监察委员会成立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的正式成立,迈出了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一步。在党中央和湖北省委领导下,全省各级纪委和监察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湖北反腐败力量更集中,覆盖面更广泛。
肖培:成立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你问它的权威,从它的监察范围就可以看出权威了,我可以明白地回答你,包括六大类人员,第一,包括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哪些是公职人员呢?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能改变反腐部门多、权力分散的现状吗
摘要:我国立法机关如果真的打算通过修改《行政监察法》完善国家监察体制,其中核心的内容应该是改变当前国家监察权力分散、监察机关定位不清、缺乏独立的状况,以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为抓手,重塑反贪廉政机关的形象,借鉴域外反腐倡廉成功经验,构建反腐败“一马当先”的新格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保驾护航。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 依法监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将按照管理权限,对北京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郭金龙: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郭金龙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