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主体、犯罪形态的认定
就其单独犯罪形态而言,只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就其共同犯罪形态而言,只有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为保险诈骗行为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其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才能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上述是刑法对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及共犯构成要件的严格界定,而本案被告人...
王华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误区与理论校正
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本身即存在明确性、类型性上的严重不足,如果放在预备犯的语境下来审视,则会形式上看起来属于“实质的预备犯”,而实质上却是“形式的预备犯”,这与限制预备犯处罚范围的基本法理也存在抵牾。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立法理念已经使得本罪在犯罪扩张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如果再一般性、整体性地附加形式预备...
周宁静|人工智能时代犯罪参与理论面临的挑战及应对——以ChatGPT...
以正犯为中心并通过正犯间接达到法益侵害的目的;另一方面,类似chatgpt的人工智能应用的帮助具有任意性,正犯寻求帮助的途径同样不是单一的,获取相关人工智能应用的帮助常常是偶然性的;再者,类似chatgpt的人工智能应用的受众分散在世界各地,这种技术支持一旦被犯罪分子利用,其产生的危害之累积效应是传统帮助行为所不能...
黎宏|论我国刑法中的背信犯罪
前者是指对财物(动产、不动产)的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劫罪和侵占遗失物罪等仅以动产为对象的犯罪,以及侵占不动产、毁坏建筑物等仅以不动产为对象的犯罪。后者是指以财产性利益(债权、无形财产等)为对象的犯罪。日本刑法分则中的二款抢劫罪、二款诈骗罪、二款敲诈勒索罪(所谓“二款犯罪”)都是其适例。侵占罪,按...
涉虚拟货币犯罪技术帮助者的刑法定性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迅速发展,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涉虚拟货币的犯罪数量不断增多,扰乱了我国金融安全与秩序,严重侵害公私财产利益。作为集团化、阶层组织化的新型犯罪形态,涉虚拟货币犯罪中存在许多技术帮助人员,其承担着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搭建、开发、测试、维护等技术工作,对于操纵...
郁卫平 刘颖|自洗钱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浅析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191条洗钱罪作出修改,删去了“明知”和“协助”等主观表达,提示了行为人身份外延的扩展,将上游犯罪本犯纳入规制范围之内,提升了洗钱罪的适用度,但也由此带来了一些法律适用上的新型挑战(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建议结合司法效果亟待提升的实践背景,通过对该罪保护法益的本质探究,来认定洗钱罪与上游犯罪之间的罪数...
罗翔:案例分析题只要答到点上,简单阐述即可得满分!
7.片面共犯答:这是犯意的单项交流,客观上在帮助他人犯罪,但被帮助者不知道,系片面帮助犯,应当从宽处理。8.非实行行为实行化答:行为人传授他人进行诈骗,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虽然被教唆者没有出于害怕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但行为人也属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既遂。同时,根据教唆独立说,行为人还构成诈骗罪的教唆未遂,应当和...
2024年法考主观题答题模板和观点展示|犯罪|共犯|诈骗罪|绑架罪|...
答:这是犯意的单项交流,客观上在帮助他人犯罪,但被帮助者不知道,系片面帮助犯,应当从宽处理。8.非实行行为实行化答:行为人传授他人进行诈骗,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虽然被教唆者没有出于害怕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但行为人也属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既遂。同时,根据教唆独立说,行为人还构成诈骗罪的教唆未遂,应当和传授犯罪...
智仁原创 | 共同正犯特殊形态(共谋、承继)理论与实务研究
一、共同正犯特殊形态(共谋、承继)的基本理论(一)前言刑法理论中共犯的概念,在语义上,包括狭义共犯和广义共犯,狭义共犯包括教唆犯、帮助犯,而广义共犯则是在狭义共犯的基础上还包括共同正犯,共同正犯的本质是正犯。共同正犯,一般而言是指,二人以上基于共同行为决意(犯罪联络)而共同实行犯罪行为(行为分担),其中共同...
刑法学习笔记Day28——共犯的几种特殊类型下
共犯(帮助犯、教唆犯)有因果关系者既遂;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其他共同犯罪人根据停顿原因认定中止、未遂、预备;犯罪形态=各自主观停顿原因+正犯客观停顿阶段。2.共犯的脱离注意共犯关系(帮助犯、次要共谋犯)脱离条件:主观上有脱离意思;客观上切断本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行之前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