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落实条例 依法护权”专项行动查办消费领域案件933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放心消费行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落实条例依法护权”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条例》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并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有效推动了《条例》在市场监管领域的...
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建机制 护权益 优环境 强监管...
红旗市场监管所投诉处理负责人宋炯刚告诉记者,市场监管所指导商圈商场及时掌握商户动态,在商户停业或撤店前3个月或半年时提前介入,按照《消保条例》预付式消费的相关规定协商好退费方案,并公示商家联系方式,以避免出现消费投诉。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红”“黑”榜的有机结合和运用,督促经营主体和行业加强自律,降低...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者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些规定都是...
一是禁止“刷单炒信”,《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禁止“强制搭售”,《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与时俱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施行 对预付式消费、直播...
消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条例》与时俱进,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取消难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9日)上午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等领域作出专门...
保障“无理由退货”(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七日无理由退货已经成了网购标配,但是仍然有一些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限缩法定的无理由退货范围;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得作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同时,未经消费者确认,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近日发布——预付式消费“退款难...
针对消费场景中常见的“押金退款难”问题,况旭表示,虽然押金是担保而非预付款,但同样有“预付”的形式和风险,也容易引发退款纠纷。“这次《实施条例》对押金也作了相应规定,要求经营者应当事先与消费者约定退还押金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对退还押金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退还。消费者违约时,经营者扣除押...
预付式消费起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来规范
如果经营者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若经营者出现降低质量、偷工减料、服务缩水等情形,根据《实施条例》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合同解除权,经营者不仅需要退还预付款余额,还需要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和违约情况。如果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
新《条例》为消费者添保障——预付式消费市场现状调查
针对“押金退款难”问题,《条例》作了相应规定,并赋予消费者合同解除权。希望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强化对经营者遵守承诺的约束,降低消费者维权时的举证难度,堵住预付消费的“漏洞”,建立信用惩戒机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条例》实施后,将会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作为消费者本身,也要提高警惕,谨防各类预...
多部门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 强化新征程上推进...
完善预付式消费裁判规则。《条例》第22条对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退还预付款余额等义务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拟就预付式消费的责任主体、合同效力、合同解除、退款付息、消费欺诈等问题完善裁判规则,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