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能否以质量保修期限未满拒绝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是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期限,缺陷责任的期间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承包人负责维修,否则发包人可扣除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04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
最高法院: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应如何确定?
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虽然双方在质量保修书中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定按土建、安装、防水工程各自保修期限到期后,按造价比例乘以保修金分别无息退还承包人,但防水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定部分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的规定,超过2...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按照技术标准、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四)参加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事故处理,对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提出相应技术处理方案;(五)对设计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六)参加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其他问题。第十条施工...
未约定质保金返还期限 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支付
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明显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以及上述案例中双方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不同,但质保金与缺陷责任期对应,不与法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对应,因此在合同未约定质保金返还期限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缺陷责任期不能超过2年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拟定与审核重点解析
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安庆市住建局这样回应
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外墙保温工程,为5...
住建厅:自2024年3月1日起,项目经理承担质量终身责任!严禁“挂证”!
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设计、施工等环节管理,确保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符合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年。A.1B.2C.3D.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
建筑工程保修期满后发现质量问题 法院:施工方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工程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不随质保期届满停止法官介绍,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往往会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进行无条件维修。但不可将保修期等同于工程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期限,二者是竞合关系。如果像本案情况一样,由于施工方偷工减料、未按合同约定和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最低保修期限规定
解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最低保修期限规定: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吏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