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
幼儿园以方便幼儿就近入园为基本原则,根据实际招生能力,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优先招收区域内3-5周岁适龄儿童入园并提供保教服务。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设托班,招收2周岁以上3周岁以下的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3.规范义务教育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推进幼儿园招生改革、完善招生办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幼儿园服务区制度、为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等。幼儿园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幼儿园使用与审批不一致的名称,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
最新消息!思茅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1)城区公办幼儿园:普洱市幼儿园、思茅区幼儿园教育集团总园(原思茅区幼儿园总园)、思茅区幼儿园教育集团北部一分园(原思茅区幼儿园北部分园)、思茅区幼儿园教育集团南部分园(原思茅区幼儿园南部分园)、思茅区第二幼儿园(原思茅区小凤凰幼儿园)5所公办幼儿园按照计划学位招生。(2)民办幼儿园:由思茅区教育体...
最新公布!雄安新区新建片区(不含启动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
各新建片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学区,在学区学位不足的情况下,由片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电脑摇号派位,统筹协调入学。(二)足龄原则。2024年幼儿园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其他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稳定居住原则。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一)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8月31日。(二)本年度的评审条件继续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
最新!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
最新!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2024年修订)》的通知
本次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实施细则和标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评估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基本原则,对申报资格、认定标准、基本程序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优化了评估分值和整体框架体系,夯实硬件基础,突出软件提升,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各地要组织各级行政、教科研人员和幼儿园深入学习,更新理念,进一步增强学前教育质量...
山西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各地各校要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阳光招生、控辍保学专项排查、校舍修缮及安全隐患整治、教师培训等工作。要充分利用暑假提前谋划新学期开学教育、开学第一课和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确保开学条件保障到位。开学后,要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状况,通过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合理安排制定教学计划,把握好教育教学节奏,严...
...2024年秋季漳州高新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方案出炉!附...
(闽教办基〔2024〕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漳州高新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
征求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最新公告
1月4日,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内容如下:为切实规范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为各地各校提供最新规范办学行为依据,安徽省教育厅起草了《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