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定航道法 严禁非法采砂
关于非法采砂行为的法律责任,该法第43条指出:“违反本法规定,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部法律共7章48条,相关章节对航道规划、航道建设、航...
【以案释法】 非法采砂?判刑、罚款,一个不少!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
关于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非法采砂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一)对于未取得采砂许可证采砂的,由各乡镇综合执法部门、水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并处以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非法采砂行为造成河道堤防...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丨堵塞非法采砂背后制度漏洞
比如,针对违法当事人勾结水利干部欺骗看护人员,打着“自行拆解”的幌子接走非法采砂船舶问题,新制度对放行申请和移交作出明确规定;针对违法当事人勾结船舶押送人员,用价值更低的船舶替换应拆解的非法采砂船舶问题,新制度要求对非法采砂船舶前往拆解场地和实施拆解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为确保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市水...
湖北武汉江汉区:顺藤摸瓜挖出非法采砂利益链
2023年11月,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周某等7名团伙成员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11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一审判决作出后,周某等5人提出上诉。日前,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汉滨曝光两起非法采砂典型案例
处罚结果:当事人近年来多次采用“蚂蚁搬家”方式,利用节假日、夜间等监管间隙偷采砂石,是行业整治行动中重点打击的典型案例,经区水利局案审会议研判,按照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水利局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目前该案已刑事立案进入审判程序(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
司法部发布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
2021年5月,某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采运河砂行为进行查处,要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未经许可擅自采运河砂违法行为,并依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8000元、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5月,某市司法局在对市水利和...
非法采砂团伙再次被抓!翻出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
在审查案卷时,承办检察官发现,周某并非第一次从事非法采砂活动。早在2021年3月,周某就与刘某、卿某合伙在坡头水域盗采湖砂1350吨,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周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经鉴定,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对此,承办检察官认为,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未将周某移交司法...
湖北汉川市:“水利+公安”部门协力打击汉江非法采砂
第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禁止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或者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采砂活动的,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船舶、设备、工具,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解决不规范、过度检查等问题 司法部发布8件监督案例
2021年5月,某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采运河砂行为进行查处,要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未经许可擅自采运河砂违法行为,并依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8000元、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5月,某市司法局在对市水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