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
按照《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丘市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通告
(七)严禁在非燃放时间、非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八)应从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五、销售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规定(一)允许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31日(腊月二十一)至2月24日(正月十五);在以上时间未销售完毕的烟花爆竹应全部安全处置,清除库存。(...
商丘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
(五)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操作;(六)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七)严禁在非燃放时间、非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八)应从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五、销售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规定...
漳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调整!
三、违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四、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二)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是时候终结了丨顶端快评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传出声音:“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全国人民...
事关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台州各地发布通知
非建成区范围的街道按照市区会议精神自行出台规定。浙江沃兹西北50米(安康路西)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全市以下地点及一百米范围内皆为禁燃▼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一百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安康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查处4起违规燃放案件4人被处罚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毛明博)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康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污染和火灾隐患,汉滨区近期专门召开会议对安康中心城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森林防火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部署。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今天(2月10日)从汉滨区政府了解到,为做好禁燃工作,汉滨区要求城区镇办及各有...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安康一女子燃放烟花致伤要求赔偿,监管部门调查后回复来了!
——了解此事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唐斌称目前已接到关于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炸伤手掌多起投诉,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事接下来将会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2023年2月15日上午,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人蒋哲进行询问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