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则 |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辩护要点
故意伤害罪中被认定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节,大多是由于案件本身即属于民间纠纷处理不当,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大,行为也并非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说,类似案情更接近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与一般的殴打行为之间的行为,因此在辩护中可以视情节轻重提出此条辩护理由。03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王羿程 |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比例化构造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行为的要件裁量主要指其行为模式中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而效果裁量在实践中主要指涉的是确定应处罚行为后的处罚幅度,《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此创设了两档幅度,一则为5-10日的行政拘留,二则情节较重的10-15日的行政拘留,可并处罚款。裁量是行政的固有之物,对于治安处罚的裁量而言,之所以...
谁来证明“我”有过错——行政处罚中主观过错证明责任的分配
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故意伤害行为的规定、第四十九条对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规定等,均明确将“故意”作为认定违法行为成立的要件。在适用上述法律条文进行行政处罚时,行政主体除了应当查明当事人客观上确实实施了违法行为,如当事人客观上实施了殴打他人、扰乱公...
今日释法:“寻衅滋事罪”认定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
故意伤害罪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寻衅滋事罪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殴打不特定对象体现了行为的随意性,是寻衅滋事罪的一大特点。但“随意”应当以一般人的主观评价,犯罪动机、犯罪对象、案发原因等参照因素进行认定。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办案指引|违法|行为人|网络犯罪|犯罪活动|犯罪...
第16条规定,多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2年内多次实施前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数量或者数额累计计算。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中的公共秩序,具体到直接客体,其侵犯了我国安全健康、正常...
打人的路虎女司机为何不构成寻衅滋事罪?青岛公安转发专家解读
青岛警方对于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出了一个详细的案情通报(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第一,受害人受的是轻微伤,如果是轻伤就可能刑事入罪,要以故意伤害罪来论处,如果是轻微伤,自然就是交给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些网友问说在刑法里面还有一个罪名叫寻衅滋事,如果受害人受的是轻微伤,但是扰乱了社会秩序的同样应该是涉嫌犯罪,本案为什么没有追究...
寻衅滋事罪的规范适用
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行为因为较为“平实”而容易与一般治安违法行为相混同。对此,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把握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和“情节严重”的入罪要件,不能仅仅因为案件社会影响大或引发了舆情而罔顾“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入罪限制,将其肆意拔高为寻衅滋事犯罪处理。此外,由于寻衅滋事罪中“殴打”等五种行为与...
如何理解把握刑事裁判中“三个平衡要素”
当法律、相关解释等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司法机关不能随意解释兜底条款,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入罪。三、防止治安处罚行为入罪寻衅滋事罪是从原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罪名,主观上要求具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的动机,客观上实施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无理取闹、无端滋事行为。由于其构成要件设置的开放性及...
法治的细节︱这不是普通的暴力执法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规定为独立罪名。以暴力方式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相比妨害其他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会被施予更严厉的刑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2款同样将“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作为妨害公务行为的从重处罚情节。
拒绝“互殴”:公安治安案件“正当防卫”判定标准解析
第一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相比刑事领域,治安执法领域往往漠视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甚至认为治安案件中不...